此外,轉讓麥克韋爾后,作為業績承諾方,陳志平、熊少明等自然人將如何履行上述承諾呢?如果轉讓后上述自然人不用再履行對億緯鋰能大股東億威實業的承諾,那么根據麥克韋爾2014年的經營情況來看,這無疑對上述自然人而言是極大的利好,因為他們將不用再支付巨額的業績補償款。
值得注意的是,麥克韋爾在被收購前,一直是億緯鋰能的重要客戶,根據當時披露的報告,麥克韋爾與億緯鋰能2012年、2013年發生的銷售額分別為10.95萬元、7308.94萬元。
對于這一問題,《證券市場周刊》記者致電億緯鋰能,工作人員表示董秘正在出差,不知何時能夠給出回復。截至發稿,《證券市場周刊》記者仍未收到相關回復。
多項財務數據不一致
此次轉讓披露了麥克韋爾2013年、2014年前11個月經過審計的財務數據,且億緯鋰能在2014年上半年收購時也披露了麥克韋爾2013年經過審計的財務數據,不過對比發現,兩個時間點披露的財務數據前后不一,難以找到合理的解釋。
如表所示,本次轉讓披露的麥克韋爾2013年末應收賬款為3133.13萬元,而2014年上半年收購時披露的數據為4381.18萬元,前后相差高達1248.05萬元。
此外,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預收款、營業收入、費用等其他科目也存在較大出入。
對于這一問題,截至發稿,《證券市場周刊》記者仍未收到相關回復。
“經審計的財務數據都前后不一,這讓投資者怎么相信公司披露的其他重要信息呢?”有投資者質疑稱。
證券相關法律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依法披露的信息,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依據《證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條之規定,發行人、上市公司或者其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披露信息,或者所披露的信息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的,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三十萬元以上六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處以三萬元以上三十萬元以下的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