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鋼釩鈦方面在7日的公告中表示,有關媒體報道礦業集團成立,是在礦業集團召開成立大會之后,此前的有關信息的內部流轉,符合《攀鋼釩鈦重大信息內部報告制度》的規定。停牌前及停牌期間,攀鋼釩鈦未向其他特定對象透露應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因此,攀鋼釩鈦不存在所謂“惡意停牌操縱股價的行為”的情況。
鐵礦“一哥”之路充滿荊棘?
2011年攀鋼釩鈦重組,以持有的鋼鐵相關業務資產與鞍鋼集團持有的鞍鋼集團鞍千礦業有限責任公司100%股權、鞍鋼集團香港控股有限公司100%股權及鞍鋼集團投資(澳大利亞)有限公司100%股權置換,最終成為一家主業為鐵礦石采選的企業。
鞍鋼集團保留的礦業集團擁有大孤山鐵礦、東鞍山鐵礦、眼前山鐵礦、齊大山鐵礦、弓長嶺露天礦、弓長嶺井下礦等礦山的采礦權,合計探明鐵礦儲量達 77.2 億噸,礦種均為貧磁(赤)鐵礦,原礦品位均在30%左右,經過采選加工后的鐵精礦、球團礦、燒結礦品位分別達67%、65%和56%。在2013年底,鞍鋼礦業公司經審計的總資產為 125.15 億元,凈資產為 62.36 億元。
重組后,攀鋼釩鈦與鞍鋼在鐵礦石采選業務方面存在同業競爭。鞍鋼集團出具了“5年內將礦業資產注入攀鋼釩鈦,消除同業競爭”的承諾。
在未將資產注入攀鋼釩鈦之前,按照鞍鋼與攀鋼釩鈦簽署的《托管協議》,“鞍山鋼鐵集團公司的鐵礦石采選業務交由攀鋼釩鈦進行托管,直至不存在同業競爭為止。在托管期間,托管方有權代替本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的規定就涉及托管業務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并將充分利用自身業務經營管理優勢和有效資源,及時解決相關業務過程中遇到的問題,保證托管業務正常運作。
不過,四川證監局發現攀鋼釩鈦未按《托管協議》約定履行對托管資產日常運營、投資決策、財務預算以及業績考核等實際管理職能。
2014年6月,四川證監局下發監管函,指出攀鋼釩鈦對重組資產鞍千礦業、鞍鋼香港、鞍澳公司的管控力度薄弱,日常經營管理職責仍主要由鞍鋼集團公司行使。
9月份,攀鋼釩鈦的整改報告稱,“從現在起自托管期結束,我公司與實際控制人將嚴格按照《托管協議》履行相關義務,行使約定的托管權利。”不料,10月就因需要核實委托方對委托資產的整合工作而停牌。被投資者投訴后,攀鋼釩鈦于2014年12月18日收到四川證監局的《監管關注函》。
而到1月7日,攀鋼釩鈦證券部門表示,目前上述整改仍然正在進行中。
在業界看來,攀鋼釩鈦雖然有成為國內第一大鐵礦石采選企業的潛力,但是實現路徑充滿荊棘。
公開報道稱,新成立的鞍鋼礦業集團擁有鐵礦石探明資源量超110億噸,潛在資源量超300億噸,目前鐵礦石采掘能力和選礦處理能力分別達到4億噸和1.2億噸,規模居世界前列、中國首位。
攀鋼釩鈦表示,如若鞍鋼集團履行承諾,屆時攀鋼釩鈦的礦產資源儲量將進一步提升,成為國內鐵礦石儲量最為豐富、鐵礦石采選能力最大的特大型礦產資源龍頭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