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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解重金屬污染治理地方投入不足的問題

來源:人民日報作者:寇江澤  2014-12-18 16:56點擊: 二維碼
【導讀】全國共淘汰涉重金屬企業4000余家,淘汰銅冶煉204萬噸、鉛冶煉296萬噸、鋅冶煉85萬噸、制革2580萬標張、鉛蓄電池5800萬千伏安時。

    環境保護部近日公布《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2013年度考核結果:截至2013年底,全國5種重點重金屬污染物(鉛、汞、鎘、鉻和類金屬砷)排放總量比2007年下降10.5%,全國共淘汰涉重金屬企業4000余家,淘汰銅冶煉204萬噸、鉛冶煉296萬噸、鋅冶煉85萬噸、制革2580萬標張、鉛蓄電池5800萬千伏安時。

  據介紹,近日,環境保護部會同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國土資源部等部門,對全國除西藏外的30個省(區、市)2013年度實施《重金屬污染綜合防治“十二五”規劃》情況進行了考核。

  環保部有關負責人表示,盡管《規劃》實施總體進展情況較好,但仍面臨一些問題:一、由于部分地區“十二五”前期目標過于寬松,加劇了后兩年的工作難度。內蒙古、湖南、貴州、陜西和云南按期完成目標存在較大困難;二、新增排放壓力大。有色冶煉、鉛蓄電池、聚氯乙烯等部分涉重金屬產業產品產量增長較快,今后兩年重金屬污染物排放新增量控制難度大;三、重點項目實施進度滯后。重金屬污染治理主要依賴國家投入,地方投入嚴重不足。《規劃》重點項目完成56.1%,但工程量大、實施周期長的污染源治理類和歷史遺留類項目完成率僅為40%和16%,2013年仍有大批項目尚未啟動或尚未開展實質性工作;四、歷史遺留問題突出的地區環境質量仍然較差,重點企業監測達標率仍然較低,重金屬環境風險隱患依然突出。

  如何破解重金屬污染治理地方投入嚴重不足的問題?環境保護部環境規劃院副院長吳舜澤認為,一方面鼓勵各地通過公私合營、第三方治理、發行債券等多種形式籌集治理資金,模式、機制創新應該是解決資金投入不足問題的方向。一些地區,如湖南發行重金屬污染防治專項債券,探索社會化投融資,就是一個有益的探索。另一方面,要按照“誰污染、誰治理”“誰開發、誰保護”原則,進一步落實企業主體防控責任,加大企業治理投入。“我相信,通過加大工作力度,扎實推進相關工作, 2015年總體完成規劃目標任務還是有希望的。”吳舜澤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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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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