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求意見稿擬鼓勵加氫站建設運營,對南海區新建加氫站最高擬補貼800萬元。除了新建補貼,征求意見稿也制定了對加氫站運營扶持標準。

昨日,記者從南海區發改局獲悉,為促進南海區氫能產業發展,推進氫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該局修訂《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扶持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和建議。征求意見稿擬鼓勵加氫站建設運營,對南海區新建加氫站最高擬補貼800萬元。

據了解,目前南海區已有《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扶持辦法》,此次南海區發改局牽頭形成的《佛山市南海區促進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扶持辦法(修訂)》(征求意見稿),是根據佛山市氫能產業發展暨氫能源汽車示范推廣工作聯席會議有關精神,結合南海區實際制定。

征求意見稿指出設立南海區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專項扶持資金,所需資金由區發展和改革局編報年度預算向區財政申請,用于扶持區內進行加氫站建設運營及氫能源車輛運行的企業、單位或個人。獲得扶持的加氫站是指為氫能源車輛的儲氫瓶提供充裝氫燃料服務的專門場所,包括商業化運營或公共服務用途的加氫站、加氫加油合建站和加氫加氣合建站;氫能源車輛是指整車、動力系統總成或電堆為南海區注冊企業生產的氫燃料電池車輛,包括氫燃料電池汽車、軌道交通車輛、觀光車、叉車等。

加氫站補貼細節有詳細規定

征求意見稿詳細區分了各級加氫站的補貼細節,加氫站應符合南海區相關規劃,具備高密度、連續加氫能力,并經行政審批和南海區加氫站專家組評審通過,按國家加氫站相關標準規范建設、驗收,日加氫能力不低于350公斤。其中,新建500公斤以下固定式加氫站最高補貼500萬元,500公斤以上最高補貼800萬元,撬裝式加氫站350公斤以上新建補貼250萬元。加氫站建設的區級補貼資金按照“從高不重復”的原則,只享受一次區級扶持補貼政策,但可按上級的相關政策享受上級補貼。

除了新建補貼,征求意見稿也制定了對加氫站運營扶持標準。以年度調控價格為目標,鼓勵加氫站運營企業尋找性價比更優的氫氣來源,促進服務能力的提升,2018年-2021年度,加氫站售價每公斤40元及以下,補貼20元/公斤,2022年度每公斤售價36元及以下,補貼18元/公斤。

另外,鼓勵加氫站商業化運營,給予加氫站財政貢獻獎勵,2018年—2022年度獎勵金額為其加氫業務增值稅區級地方政府留成部分的100%。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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