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科技部發布的《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氫能技術”重點專項2021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明確,2021年擬在“氫進萬家”綜合示范技術方向,啟動1個定向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1.5億元。

發力氫能技術!科技部擬國撥經費1.5億元啟動定向項目

近日,科技部發布了《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氫能技術”重點專項2021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指南明確,2021年擬在“氫進萬家”綜合示范技術方向,啟動1個定向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1.5億元。通過示范,掌握并驗證一批自主關鍵核心技術與系統產品,形成一批氫氣的制儲運、工業應用、居民家庭利用的引領性標準規范,培育一批氫能利用的新模式新業態,帶動山東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全國提供氫能進家入戶的示范樣本,為更大范圍氫能利用探索有效途徑;推動能源高效清潔轉型,降低傳統化石能源消耗,為保障能源安全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貢獻力量。

指南指出,1個定向項目為氫能動力及供能關鍵技術集成及在高速、港口、園區典型場景的應用示范,該項目的5大考核領域分別為適應多場景的氫能動力系統、高速公路零碳氫能服務區、低碳氫能港口、低碳氫能工業園區、氫能高速公路。

同時,指南還明確,應用示范總體要求為3000輛及以上燃料電池汽車、15座及以上的加氫站示范運行,車輛累計運行里程不低于1億公里、氫氣使用量不低于1萬噸、車輛運行過程中CO2減排不少于10萬噸;低碳氫能工業園區替代天然氣供熱、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的氫氣使用量不低于1萬噸、低碳氫能應用過程中CO2減排不少于10萬噸;基于示范運行數據,研究建立燃料電池商用車典型應用場景下規模化運行經濟性模型與報告,形成“車—站—路—港”一體化運行商業模式研究報告,制訂地方/行業/國家標準規范≥5項。

指南全文如下:

“氫能技術”重點專項2021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為落實“十四五”期間國家科技創新有關部署安排和《科學技術部山東省人民政府共同組織實施“氫進萬家”科技示范工程的框架協議》,根據國家重點研發計劃“氫能技術”重點專項實施方案,現發布2021年度定向項目申報指南。

本專項定向任務目標:通過示范,掌握并驗證一批自主關鍵核心技術與系統產品,形成一批氫氣的制儲運、工業應用、居民家庭利用的引領性標準規范,培育一批氫能利用的新模式新業態,帶動山東地區經濟高質量發展;為全國提供氫能進家入戶的示范樣本,為更大范圍氫能利用探索有效途徑;推動能源高效清潔轉型,降低傳統化石能源消耗,為保障能源安全和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貢獻力量。

2021年擬在“氫進萬家”綜合示范技術方向,啟動1個定向項目,擬安排國撥經費1.5億元。單位自籌經費、地方財政資金與國撥經費比例不低于3:1:1。項目申報統一按指南二級標題(如1.1)的研究方向進行,項目實施周期不超過4年。申報項目的研究內容須涵蓋指南該方向所列的全部考核指標。項目下設課題數不超過5個,項目參與單位總數不超過15家。項目設1名負責人,項目中每個課題設1名負責人。

1.“氫進萬家”綜合示范

1.1氫能動力及供能關鍵技術集成及在高速、港口、園區典型場景的應用示范(示范應用)

研究內容:針對氫能動力及供能集成度不高、驗證場景偏少的現狀,開展模塊化氫能動力系統、集成化氫能供能系統關鍵技術研究工作,并實現基于氫能動力的車輛、運載設備、機電裝備,及氫能供能的工業裝備、建筑物等示范應用。結合跨城際、城鎮、城鄉、港口的物流配送、客運等典型應用場景需求,打造“氫能高速”“氫能港口”示范樣板;結合副產氫、綠氫在工業園區內加注、供熱、熱電聯供需求,打造“氫能園區”試點工程。具體內容包括:研發高集成度、模塊化氫能動力系統,滿足多場景、長時間、遠距離工作的車輛需求,并實現示范應用;研究跨城際氫能車輛運行與加氫網絡之間的供需平衡機制,研究車、站規模化運行模式及其經濟性,支撐燃料電池車輛的跨城際應用;研究高速公路零碳氫能服務區的能源供給模式,并實現示范應用;研究港口用運載設備與機電裝備氫能動力系統集成關鍵技術,并實現示范應用;研制集成綠氫的低碳氫能綜合供能系統,并實現工業過程、交通運輸、建筑物等的接入。

考核指標:

1)適應多場景的氫能動力系統:研發不少于6款氫能動力系統產品,集成模塊化高壓氫瓶(含70MPaIV型瓶)系統、燃料電池發動機(含國產膜電極)、熱管理系統(含電子節溫器),燃料電池輸出功率覆蓋10~200kW,在汽車、船舶、叉車、港口軌道吊等領域實現應用示范、獲取特征工況譜與故障分布;申請車輛公告數量≥20個,覆蓋重型載貨、城市公交、客運、物流配送等4種典型應用,單車行駛里程突破30萬公里;建立多場景、多類型的氫能動力系統特征工況譜及典型故障分布數據庫,形成典型氫能動力系統維保/應急成套技術與裝備,支撐規模化示范運行。

2)高速公路零碳氫能服務區:不少于2處;服務區內,氫能均來自于可再生能源,用氫能供給建筑物內外各種設備設施、氫能發電效率不低于50%,為燃料電池車輛加注氫燃料、日12小時加氫能力不低于500kg、具備70MPa加氫能力;具備連接附近供氫管道、接駁氫能補給車輛的能力。

3)低碳氫能港口:不少于2處;港口內,氫能來自于輸入的副產氫、依托已有低碳原料和(或)可再生能源制取,以氫能供給港口內通勤/物流以及長途載貨燃料電池車輛、日12小時加氫能力不低于1000kg,以氫能供給的氫能動力軌道吊不少于10個、其他電負荷不少于300kW、氫能利用效率不低于50%;具備連接附近供氫管道、接駁氫能補給車輛的能力。

4)低碳氫能工業園區:不少于1處;園區內,開展副產氫高效利用技術集成,副產氫純化能力不低于5噸氫/天、用于供熱/燃料電池熱電聯供及燃料電池汽車的總量不低于10噸氫/天,采用自主PEM、AEM電解系統制氫不低于100Nm3/小時、直接能耗低于4.5kW·h/Nm3氫氣,研發光伏—電解制氫—氫熱電聯供耦合的微網集成系統,燃料電池熱電聯供入戶企業辦公區、覆蓋建筑面積超過5000m2;配套鋪設純氫供應管道不少于3km,具備連接附近供氫管道、接駁氫能補給車輛的能力。

5)氫能高速公路:可支持燃料電池車輛通行的高速公路連續里程不低于300公里、沿程新建加氫站不少于6座、每座加氫站日12小時加氫能力不低于500kg,公路連通上述氫能港口、服務區及附近城鎮,配置燃料電池車輛沿程應急和維保所需設施,支持氫能補給車輛高頻次補注。

6)應用示范總體要求:3000輛及以上燃料電池汽車、15座及以上的加氫站示范運行,車輛累計運行里程不低于1億公里、氫氣使用量不低于1萬噸、車輛運行過程中CO2減排不少于10萬噸;低碳氫能工業園區替代天然氣供熱、燃料電池熱電聯供的氫氣使用量不低于1萬噸、低碳氫能應用過程中CO2減排不少于10萬噸;基于示范運行數據,研究建立燃料電池商用車典型應用場景下規模化運行經濟性模型與報告,形成“車—站—路—港”一體化運行商業模式研究報告,制訂地方/行業/國家標準規范≥5項。

有關說明:由山東省科技廳作為推薦單位組織申報。

[責任編輯:張倩]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加氫站
氫能
科技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