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2日晚,杉杉股份發(fā)布《關于公司大股東所持部分股份被司法凍結的公告》。公告顯示,此次被凍結的股份為7400萬股,累計被凍結的股份為7400萬股,占杉杉控股持有公司股份總數的40.97%,占公司總股本的6.59%。
杉杉控股隨即發(fā)表聲明稱,本次股份司法凍結系杉杉控股下屬子公司與華盛江泉存在爭議事項引起的訴前保全糾紛。杉杉控股與華盛江泉沒有任何業(yè)務和法律關系。
另外,杉杉控股旗下擁有數家子公司,根據《公司法》及相關法律規(guī)定,所有子公司作為獨立法人,獨立經營,獨立解決爭議事項,獨立承擔法律責任,因此其認為,不應由母公司連帶承擔。
同時,杉杉控股指出,華盛江泉與其下屬子公司的爭議事項所涉金額較小,而保全金額遠超爭議標的,華盛江泉將較小標的擴大化。
杉杉控股表示,將對華盛江泉提出的訴前保全行為向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異議,以盡快解決股份凍結事項。本次股份司法凍結不會對杉杉控股的正常經營造成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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