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等五部委近日聯合下發《關于促進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產業規范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目標到2015年,廢鉛酸蓄電池的回收和綜合利用率達到90%以上,鉛循環再生比重超過50%,推動形成全國鉛資源循環利用體系。
據了解,《意見》加大了淘汰落后產能的力度及對技術研發的支持,要求立即淘汰開口式普通鉛酸蓄電池生產能力,并于2015年底前淘汰未通過環境保護核查、不符合準入條件的落后生產能力;加強雙極性密封電池、超級電池、泡沫石墨電池等新型鉛酸蓄電池的技術研發,推廣卷繞式、膠體電解質鉛酸蓄電池技術;加快廢鉛酸蓄電池規模化無害化再生關鍵技術裝備的研發與應用。
為規范企業環境行為,《意見》要求鉛酸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建設完善的鉛煙、鉛塵、酸霧和廢水收集、處理設施,并保證設施穩定運行和達標排放;要逐步安裝鉛在線監測設施并與當地環境保護部門聯網,逐月報告日常監測情況。嚴格執行固體廢物分類貯存、處置和危險廢物轉移聯單等制度,含鉛廢渣、污泥等危險廢物應按規定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安全處置。《意見》指出,未來將制定《廢鉛酸蓄電池回收利用管理辦法》,以進一步落實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為規范個體商販廢鉛酸蓄電池回收行為,嚴厲打擊非法拆解和土法煉鉛等行為,《意見》提出,完善危險廢物經營許可制度,鼓勵生產企業通過其零售網絡組織回收廢鉛酸蓄電池,支持生產企業、銷售企業、專業回收企業和再生鉛企業共建回收網絡。加強對廢鉛酸蓄電池收集、儲存、運輸全過程的監管。支持規模化、規范化的鉛再生利用示范工程建設。
《意見》還指出,“十二五”期間,中央財政淘汰落后產能獎勵資金將對全國范圍內的鉛酸蓄電池企業淘汰落后產能予以支持并加大中央財政清潔生產專項資金支持力度,重點支持符合準入條件、排放達標的企業運用先進節能環保技術改造現有生產能力;對利用廢鉛酸蓄電池生產再生鉛的企業,實行增值稅即征即退50%的稅收優惠政策,并進一步研究完善再生鉛行業鼓勵政策,加大稅收扶持力度。
關于組織天津濱海新區鉛蓄電池生產企業 申請準入公告的通知
按照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鉛蓄電池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聯消費〔2012〕569號,以下簡稱《暫行辦法》)和天津市經信委《市經濟和信息化委關于組織天津市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申請準入公告的通知》(津經信消費〔2013〕1號)文件的要求,濱海新區開展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申請準入工作,按照《暫行辦法》的工作程序和要求,進行初審和日常監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請條件和申請程序
1、申請條件:申請準入公告的企業應符合《暫行辦法》第二章規定的條件和要求。
2、申請程序:各功能區工業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區域內具備申請條件的鉛蓄電池企業進行申請準入工作,于每年1月、4月、7月底前,將預審后的申請材料(請于4月26日前,紙版文件一式五份,電子版一份)上報至高新區發改局(海泰大廈1016室)
二、注意事項
1、各功能區工業管理部門要做好符合準入條件的鉛蓄電池生產企業申請準入工作,按照本通知要求進行上報申請材料,此項工作在每個申報月份不在另發通知。
2、對于進入公告名單的鉛蓄電池生產企業,各功能區工業管理部門要加強日常監督管理工作,發現有《管理辦法》第十五條所列情況,要及時上報濱海新區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附件:鉛蓄電池附件
1.工業和信息化部環境保護部關于印發《鉛蓄電池行業準入公告管理暫行辦法》的通知(工信部聯消費〔2012〕569號)
2.鉛蓄電池企業準入審查申請書
3.商品極板銷售記錄報表
4.商品極板采購記錄報表
聯系人:宮書成 王巍
聯系電話:022-83715955 83710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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