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財政部發布了《財政部關于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下達省(區、市)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用于2019年度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2016-2019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


通知附件顯示,此次下達的補助資金共97.7億元。其中,2019年度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50.9億元,2016-2019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40.9億元。
電池網注意到,去年11月,財政部也下發了《財政部關于提前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預算(第一批)的通知》,提前下達2021年節能減排補助資金,用于2019年度節能與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資金、2016-2018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
通知顯示,2021年共安排新能源汽車補貼375.8529億元,其中新能源公交車運營補助156.89億元,占比41.74%;2016-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218.96億元,包含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11.62億元,2017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63.63億元,2018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貼143.72億元。
此外,去年底,為進一步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健康有序發展,四部委于還聯合印發了《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2021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有關要求。
通知提出,將進一步加強購置補貼審核,提高重點關注企業現場審核比例。落實和完善新能源乘用車積分交易政策,加快研究新能源商用車積分交易制度,促進新能源汽車產業市場化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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