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車
其次,除了公共交通工具之外,政府部門還在機關單位大力推廣新能源車。2014年7月,《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推出,方案要求,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財政部、科技部、工業(yè)和信息化部、發(fā)展改革委備案范圍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除上述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外,各省(區(qū)、市)其他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2014年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10%(其中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細微顆粒物治理任務較重區(qū)域的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比例不低于15%);2015年不低于20%;2016年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私家車
第三個方案,就是在個人小客車領域推廣新能源車。本市從2011年實施購車指標搖號,對機動車總量實行調(diào)控。2011年度小客車指標額度為24萬個,2012年度小客車指標額度為24萬個,2013年小客車指標額度為24萬個(前三年均不分燃油車還是新能源車)。
從2014年開始,北京市開始增添新能源車指標,大幅減少燃油車指標。
2014年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額度為15萬個,其中:普通指標13萬個、示范應用新能源指標2萬個。2015年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額度為15萬個,其中:普通指標12萬個、示范應用新能源指標3萬個。
從明年開始,在機動車購車指標總數(shù)不變的情況下,燃油車指標繼續(xù)下降,新能源車指標則翻一番。2016年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額度為15萬個,其中:普通指標9萬個、示范應用新能源指標6萬個。2017年北京市小客車指標額度為15萬個,其中:普通指標9萬個、示范應用新能源指標6萬個。
據(jù)此估算,到2017年,公交、出租、公務用車和私家車中的新能源汽車總數(shù)至少將達到21萬輛。如果以北京市計劃的2017年機動車保有量不超過600萬輛來計算,屆時北京仍將有500多萬輛燃油機動車。在這種情況下,再實行單雙號限行措施的話,才能夠讓北京市的燃油汽車排放車輛達到275萬輛以下,可以說要完成“PM2.5下降45%”的目標,在2017年各種措施同時行使的情況下,雖然有望實現(xiàn),但還是非常嚴峻的。
而從2017年到2022年之間還有五年的時間,這五年,北京市除了要繼續(xù)控制機動車保有量之外,大幅淘汰老舊機動車和大幅推廣新能源汽車必須同步實施,才能夠在2022年實現(xiàn)對國際奧委會的“比2012年PM2.5下降45%”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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