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入總預算為6.15億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至2015年底完成1300輛新能源汽車推廣,同時完成高新區和紅角洲兩座純電動汽車充換電站建設,新建150個公交專用直流充電樁、850個交流充電樁。

    10月8日,記者從南昌市政府獲悉,《南昌市2014-2015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實施方案》日前出臺,該方案投入總預算為6.15億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至2015年底完成1300輛新能源汽車推廣,同時完成高新區和紅角洲兩座純電動汽車充換電站建設,新建150個公交專用直流充電樁、850個交流充電樁。

  南昌市還將采取購車財政補貼,出臺新能源汽車不受尾號限行限制、減免停車費等優惠措施,鼓勵和引導運營企業及社會用戶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

南昌擬投6.15億元推廣新能源汽車

  在個人乘用購車領域今明兩年推廣350輛

  據了解,南昌市將以公交、出租、公務、環衛為基礎領域,以租賃、私人和郵電為發展領域開展1300輛以上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具體安排為:公交領域推廣應用6~12米新能源公交車300輛,以10米以上插電式混合動力公交客車為主,配以部分純電動公交客車,計劃在主城區公交線路上投放。

  設立新能源出租車公司,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00輛,其中純電動出租車280輛,插電式混合動力出租車20輛,今年要完成推廣50輛。

  在個人乘用購車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350輛,以純電動和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為主,今年完成推廣200輛。

  此外,還將在公務用車領域推廣應用新能源汽車50輛,在郵政、快遞領域推廣100輛,在城市物流領域推廣80輛,在市政環衛用車領域推廣90輛,在電力、燃氣等城市服務行業的便民服務、巡檢維修及通勤等領域推廣30輛等。

  完成高新區和紅角洲兩座充換電站建設

  純電動車最關鍵的是充電。根據方案,南昌市繼續開展高新區和紅角洲兩座純電動汽車充換電站建設,新建150個公交專用直流充電樁、850個交流充電樁。其中,2014年完成40%,2015年底前全部完成,形成較為完善的配套服務體系。

  本次推廣應用中,在原南昌市新能源汽車信息化管理平臺的基礎上,重新開發針對新能源車特別是純電動汽車安全運營的數據采集終端和相應的數據中心應用軟件。計劃到2015年12月底,增加安裝200臺以上智能數據采集終端,屆時,汽車的各種情況都可受到監控平臺的監控保護。計劃2014年10月完成試運行,批量生產安裝;11月開始規模運行和數據分析評價。

  擬投資6.15億元鼓勵社會資本參與

  記者獲悉,2014-2015年南昌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程投入總預算為6.15億元,主要由三部分組成:新能源汽車車輛購置費用預算為4.74億元,配套設施建設費用預算為1.14億元,推廣應用實施費用為2740萬元。

  此次新能源車輛推廣還將探索商業運行模式,鼓勵社會資本參與。記者了解到,在公交車領域,南昌市將參照國內較為成功城市的運營特點,組織相關單位開展“車身銷售+整車或電池租賃”等商業模式。在出租車領域,鼓勵車輛生產企業、運營機構參股新能源出租車公司。而在個人乘用車輛方面,采用個人購買及汽車租賃形式并存,鼓勵社會資本成立新能源汽車租賃公司,開展面向單位和個人的租賃業務。

  私人購車有補貼還可享多重優惠

  據了解,2014-2016年南昌市每年至少安排3000萬元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專項資金,用于支持計劃內新能源汽車的應用推廣和配套設施建設的補助。

  南昌市還將采取購車財政補貼,出臺新能源汽車不受尾號限行限制、減免停車費等優惠措施,鼓勵和引導運營企業及社會用戶購買使用新能源汽車;鼓勵商業銀行開辟新能源汽車產業及推廣應用貸款專項,推動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和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此外,將電動汽車充電站(樁)建設納入城市規劃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給予用地保障;支持電動汽車享受電價優惠政策;支持電動汽車企業研發創新,對申報新能源汽車產業相關專利給予一定的經濟補貼;支持電動汽車、鋰電等相關企業享受高新技術、環保、新能源、節能和綜合利用等方面的扶持政策。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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