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國外媒體報道,蘋果三星侵權案本周三在加州圣何塞市地方法院再度開庭審理,蘋果要求三星賠償3.8億美元的損失和專利使用費,但三星表示只需賠償蘋果5200萬美元即可。本周四,涉及此案的另一位關鍵證人、來自蘋果的產品銷售損失專家朱莉·戴維斯(Julie Davis)在法庭上表示,三星“山寨”蘋果iPhone和iPad相關技術的做法讓蘋果公司蒙受巨額銷售損失。
戴維斯在庭審時表示,三星一共有13款設備侵犯了蘋果的專利技術,這種侵權行為直接影響到iPhone和iPad的銷售及利潤,蘋果公司因此失去了約36萬臺手機和平板的銷量,所以三星理應賠償這部分損失。戴維斯認為如果不是因為三星推出了“侵權使用”蘋果相關技術的Nexus手機和Galaxy平板電腦,蘋果完全有能力拿下上述的36萬臺設備銷量。
在提交給陪審團的三星侵權產品圖表中,蘋果著重指出了兩款銷售額最高的手機設備,包括Infuse4G(累計銷售額1.35億美元)和Droid Charge(8100萬美元),這兩款手機目前已經在美國地區下市。
三星的律師團則認為蘋果刻意夸大了涉案設備對蘋果設備銷量的影響,他們希望陪審團做出不超過5200萬美元的賠償額,同時三星的相關專家還將會對戴維斯在庭上出具的數據進行核查。
此外,蘋果公司的全球營銷主管菲利普·席勒(Phil Schiller)在本周四也出庭作證,他在法庭上陳述了iPhone的研發過程和產品介紹,去年席勒曾在庭審中表示三星的產品抄襲了不少蘋果的設計元素。
目前由8位成員組成的陪審團將會對此案進行重新審理,最終的審判結果預計將在下周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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