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提高動力電池技術與質量,新能源汽車產業才能良性發展,才能保證廣大用戶生命財產安全。我國與日韓等國家的動力電池產業相比,國產動力電池仍存在一定差距。表現在先進材料與研究不足、電池結構設計技術偏低、電池制造自動化程度低、電池制造新工藝開發能力弱、電池系統設計技術不強等方面。同時,企業不強,優勢產能較弱,產品的良品率、安全性和可靠性有待進一步提高。因為技術的不過硬,電動汽車在使用過程中,一旦發生碰撞、側翻等,很容易發生自燃、爆炸等事故,從而造成人員傷亡與財產損失。注重動力電池質量,不僅僅是對新能源汽車產業負責,更是對廣大用戶群體負責。
(2)動力電池盲目擴張,電池質量無法保證,導致了報廢電池數量增加,給動力電池回收利用帶來許多困擾。目前我國車用動力電池回收利用,由于受規模的限制,尚未形成回收市場,只能通過消費類電子產品中的鎳氫、鎳鎘、鋰電池的回收處理路線,采用濕法工藝、火法工藝或機械法工藝提取鎳、鈷、錳、稀土尢素等有價值的金屬。且與大多數再生資源回收類似,從事回收利用人員絕大部分是沒有資質的個體經營者,回收行為受利益驅使而缺乏約束;加上末端的再生利用企業數量多、規模小、環保沒施缺乏、技術落后,尋致綜合資源利用率低,環境污染嚴重。
(3)動力電池行業瘋狂投入,動力電池產能有可能會過剩。根據國家的規劃,到2020年,國內新能源汽車的保有量將達到500萬輛。按照500萬輛新能源汽車數據,國內動力電池供需很大,由需求帶動動力電池生產。一旦動力電池生產產能超過電動汽車需求,將會出現產能過剩。
(4)“十三五”規劃重點,電動汽車產業不僅追求產量,同時也要抓質量,兩手抓的同時重點在產品創新與質量上。國家采用高額補貼,在起步階段追求產業高速發展,有助于新能源汽車產業良性發展。但是,隨著產業進一步發展,高額補貼帶來的問題也隨之暴露,產量與產能上去了,產品質量卻滯后,一些靠補貼吃飯沒有技術含量的企業分食“高額補貼”,盲目擴張產能,不僅不會助推產業發展,到后期可能帶來隱患。所以,及早關注產品質量與創新,防患于未然,防微杜漸,產業才能良性而健康發展。從另一側面來說,那些技術過硬、注重質量的動力電池研發與生產商,一旦國家停止補貼,勢必會占上風,市場將會無限的廣闊。
國家出臺哪些政策把關動力電池質量?
為鼓勵新能源汽車行業健康發展,除了給予獎勵補貼外,國家在動力電池質量、回收利用等方面也有大動作。
(1)工信部公示兩批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
2015年10月12日與12月24日,工信部公布了兩批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及產品目錄(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共有17家企業進入工信部《規范條件》目錄。此《規范條件》不僅為行業立標桿,也在抓技術與質量。
對企業而言,《規范條件》要求企業必須依法設立,符合安全生產、環保、消防,生產場所及產品品種和規模相適應。同時要求,鋰離子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2億瓦時,金屬氫化物鎳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千萬瓦時,超級電容器單體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5百萬瓦時。系統企業年產能力不得低于10000套或2億瓦時。 生產多種類型的動力蓄電池單體企業、系統企業,其年產能力需分別滿足此要求。其二,企業應在動力蓄電池產品的安全性、一致性和循環壽命等方面制訂不低于國家或行業標準的企業標準,并予以實施。
由此可以看出,工信部要求企業生產動力蓄電池在產能能夠達到一定規模上,更加注重產品質量,特別是注重動力蓄電池安全性、一致性和循環壽命等方面嚴格把關。
(2)五部委:《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2015年版)
為了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五部委聯合下發《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技術政策(2015年版)》。政策明確:中國將建電動汽車動力電池編碼制度,企業為電動汽車動力電池回收責任主體,但是未做懲罰性規定,目的是指導企業合理開展電動汽車動力蓄電池的設計、生產及回收利用工作,建立上下游企業聯動的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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