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電動汽車是推動能源結構優化、降低碳排放、應對環境惡化、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帶動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國家應整合資源,建立電動汽車產業鏈政策體系,將電池技術研發和創新上升到國家層面,同時加快建設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
當前,以電為中心轉變能源利用方式,已成為全球能源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方向。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國網上海市電力公司總經理馮軍有自己的看法。他認為,發展電動汽車是推動能源結構優化、降低碳排放、應對環境惡化、保障國家能源安全和帶動經濟持續發展的重要手段。
據調查,2013年發達國家電動汽車全球總銷量約為22.5萬輛,同比增長89%。2014年,全球電動汽車產業預計將保持超過100%的高速增長。預計2020年全球電動汽車市場滲透率將超過10%。
與此同時,我國政府也對電動汽車產業做了明確規劃:到2015年,純電動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累計產銷量達到50萬輛。這個目標的設置基于近年來我國新能源汽車行業的發展狀況。據統計,截至2012年年底,我國已累計推廣應用各類新能源汽車2.74萬輛,其中私人購置新能源車4400輛,新能源汽車產業已初具規模。同時,新能源汽車基礎設施日趨完善,截至2013年年底,僅國家電網公司就已建成充換電站400座、交流充電樁1.9萬臺。
馮軍分析,相對于國外電動汽車銷售快速增長的局面,國內電動汽車應用仍集中在公共領域,私人乘用車市場尚未啟動,仍有一些因素制約著電動汽車規模化應用:電池技術缺乏核心競爭優勢,成組技術進展緩慢;車輛原型研發與創新不夠,品牌號召力不強;配套基礎設施建設缺乏規劃引導,建設落地困難;扶持政策未形成完整體系,消費者認知程度不高,商業模式不完善。
馮軍建議,應建立電動汽車產業鏈政策體系,探索促進新能源汽車生產使用環節的稅收制度。以美國、法國、日本為例,這些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稅收優惠和資金支持政策來推動電動汽車研發應用。我國應在建立電動汽車產業鏈政策體系的基礎上,探索汽車環境稅制度,利用稅收手段對汽車使用過程中的環境污染行為進行調節;將新能源汽車產業納入碳排放交易體系,用傳統汽車碳交易資金獎勵新能源汽車,減輕財政負擔,促進新能源汽車發展。
電動汽車的核心部件是電池,它是電動汽車能否成功推廣應用的關鍵,發達國家均投入巨資以搶占競爭制高點。美國能源部已成立電池與儲能能源創新中心,期望實現電池性能方面的革命性進步,日本也將儲能電池作為戰略性產業加以扶持。對此,馮軍建議政府針對安全性、能量密度和成組及系統集成技術問題,將電池技術研發和創新上升到國家層面進行研究,為全面推廣應用電動汽車打下堅實基礎。
同時,電動汽車充換電基礎設施服務網絡作為電動汽車發展的支撐系統,也應得到重視。我國應進一步加強對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因地制宜制定充換電設施發展總體規劃,并將公共充換電站建設納入其中;制定重點示范區域充換電設施建設專項規劃,做好示范車輛、線路與基礎設施的銜接;發揮電網企業優勢,在各地的高速公路服務區、公共停車場、大型商業中心、文化體育場所建設公共快速充電網絡;加大對電動汽車基礎設施建設運營的補貼支持力度;出臺充換電設施建設用地、充換電服務價格相關政策,加快電動汽車智能充換電服務網絡建設。
馮軍呼吁,我們只有緊緊把握汽車工業變革的重大機遇,突破制約我國電動汽車規模化應用的瓶頸,才能推動我國汽車工業產業升級,助力我國產業向綠色、可持續發展方式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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