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法規 加強監管 ■ 作之 在交通日益擁堵的現實下,電動自行車的確已成為令人頭疼的安全隱患。據報道,某知名品牌電動自行車的董事長做過一次市

  完善法規 加強監管

  ■ 作之

  在交通日益擁堵的現實下,電動自行車的確已成為令人頭疼的安全隱患。據報道,某知名品牌電動自行車的董事長做過一次市場調查,他傷心地發現,很多人“最討厭的車就是電動車”,認為電動車就是跑在非機動車道上的“壞孩子”,橫沖直撞、毫無章法,時而竄進機動車道,隱患叢生。日常出行中,汽車駕駛人見到電動車特別是騎車載人者,總要特別地多留個心眼,怕他突然摔倒,或者亂穿亂插。兩個輪子的車,畢竟沒有四個輪子穩定,加之騎車人大多未經交通法規培訓,安全意識薄弱,闖紅燈、逆行、超載、胡亂變道等違法行為常能逃過處罰,即使被抓到,按各地交通法規,處罰也很輕。如此,怎能不讓這些“騎手”成為被慣壞的“野孩子”,成為馬路安全的一塊心病?其實,國外的電動自行車雖然未像中國這么普及,但管理嚴格,值得借鑒。

  與我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將電動自行車規定為非機動車不同,世界上主要發達國家的交通法規都將電動自行車規定為機動車。在德國,電動自行車駕駛者首先要經過至少兩天的培訓,獲得駕照,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在加拿大,電動自行車被認為是和汽車、摩托車一樣的交通工具,也要受同樣的交通規則制約。澳大利亞法律規定,電動自行車治理規則與摩托車相同,車輛要進行注冊,駕駛者必須持有駕照并佩戴頭盔,還細致地規定了必須配備可見度為200米的白色前燈和紅色后燈。日本還運用科技手段,對電動車設置了嚴格的時速限制:當電動車達到時速10公里至24公里,電動助力會逐漸下降,時速至24公里就不得再提供電動助力,道路安全并沒有因為電動自行車的大量增加而受影響。

  如果我們也嚴加管理,提高電動車的上市、上路門檻和“撒野”成本,勢必也能起到調節作用。完善法規、加強監管,并充分利用技術手段來趨利避害,用更人性化、精細化的管理來應對挑戰,讓人們在安全舒適的城市環境中,更好地享受便利快捷的現代生活。

  加強公共交通建設

  ■ 郭元鵬

  首先,提高出行服務水平。騎行摩托車、電動車,說到底還是為了方便。真正能驅逐摩托車和電動車的,是到位的出行服務。這就需要加大公共出行工具建設,讓出門都很方便。乘坐面的便宜了,乘坐地鐵不擠了,乘坐公交有座了,就會讓不少人主動放棄摩托車、電動車。

  其次,打造短距離生活圈子。摩托車、電動車出行,很多人其實并不是為了去上班,上班路途遙遠,首選還是公共交通工具。采用摩托車、電動車這些交通工具的時候,多是到商業區購買東西。眼下城市越來越大了,生活也不方便了。我們的大城市更應該讓生活便利起來。這就需要合理分布和生活息息相關的商業網店,買生活用品可以步行了,送孩子可以手牽手了,也能減少摩托車、電動車的出行頻率。

  再次,建設自行車專用道路。雖然眼下都有非機動車車道,但是,由于難以滿足需要,十分擁堵,于是很多電動車也就進入了機動車道。這就需要拓寬非機動車車道,甚至在提倡綠色出行的今天,更應該加大力度建設自行車專用車道,這是對鼓勵綠色出行的最好回應。廣西南寧去年專門建設了高標準的自行車車道,遠看就像一塊紅地毯,使用的不是普通瀝青,而是和賽道一樣的材料。讓騎車出行成了享受。試想,當騎車很享受,很風光的時候,是不是也能收到效果?

  當然,需要做的事情還有很多,比如電動車問題多發的主要原因就是生產廠家沒有按照規定的速度生產,有的雖然按照規定的速度生產了,卻為了吸引消費者,留下了“機關”,購買后只要拆掉“限速線”就可以一路瘋狂了。這就需要城市監管部門從這個環節將“超速”電動車拒之門外。

  總之,大力發展地鐵、公交等公共交通,通過改善道路、停車場等設施,降低小汽車出行的成本,逐步減少市民對電動自行車的需求,才是更科學、人性化的引導之策。

[責任編輯:陳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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