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2013年9月,由財政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和發改委聯合下發《關于繼續開展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工作的通知》規定,10米及以上純電動客車最高補貼仍為50萬元,而超級電容、鈦酸鋰快充純電動客車定額補貼15萬元。35萬元的補貼差額,使得鈦酸鋰快速大巴失去了價格競爭力。
這個規定也遭到部分業內人士的質疑。仝志明認為,當前國內大部分電動車都采用磷酸鐵鋰電池,很多地方投巨資建設電池生產企業。鈦酸鋰大巴在成本和性能上具有明顯優勢,如果推廣起來,會觸碰這些企業的利益。但補貼的本質應該是扶持好的技術路線,而不是落后技術的護身符。鄧平表示,現在國家一次性補貼50萬元,磷酸鐵鋰電池報廢后誰還能補貼得起?現在的公交公司搞電池租賃,表面上減輕負擔,實際上是轉移成本。將來幾萬、十幾萬臺的電動大巴淘汰,國家之前的上百億補貼豈不是全白費了?
此外,電動汽車大規模普及后,電池如何回收也是一大難題。但由于目前電動汽車尚未大量應用,電池的大規模回收也未及提上日程,沒有形成一個完整的市場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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