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月19日,日本產業經濟省發布了到2040年的“氫社會”戰略路線圖。同月24日,日本內閣通過了修訂后的《新成長戰略》以及長期政策藍圖,其中建立“氫社會”與普及氫燃料電池車的政策占據重要位置。這一系列重大舉措正逐步勾勒出日本 “氫社會”戰略的輪廓。
賽迪方略地區經濟研究中心主任黃磊對記者表示,“氫能源符合新工業革命所倡導的分布式能源生產與利用方式的各項特征,其在未來全球能源結構變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已逐步為日本、美國、德國等發達國家所重視。我國在轉變能源結構和開展節能減排過程中,需要充分發揮氫能源的作用。”
日本“氫社會”戰略的目標與實施路徑
黃磊介紹說,據路線圖,日本到2020年主要著力于擴大本國固定式燃料電池和燃料電池汽車的使用量,以占據氫燃料電池世界市場的領先地位。到2030年,進一步擴大氫燃料的需求和應用范圍,使氫加入傳統的“電、熱”而構建全新的二次能源結構。到2040年,氫燃料生產采用CCS(二氧化碳捕獲和封存的技術)組合技術,建立起二氧化碳零排放的氫供應系統。
記者還了解到,在擴大氫燃料應用方面,日本的目標是家庭用燃料電池裝置到2020年推廣應用140萬臺,實現7-8年內投資費用回收,到2030年推廣530萬臺,實現5年內投資費用回收。同時,產業用燃料電池要在2017年實現發電效率較高的SOFC(固態氧化物燃料電池)商用化。此外,燃料電池汽車要在2015年投入市場,燃料電池公交車在2016年投入市場,并逐步擴展燃料電池動力應用到船舶、工程機械領域,到2025年實現價格與同車型混合動力車相當。
“還有在氫能發電和氫生產方面,目標是到2020年實現家用氫發電全面普及,到2030年電力行業中氫發電全面普及,并到本世紀20年代后期實現氫燃料價格和氫能發電成本在30日元/Nm3、17日元/kWh以下水平。” 黃磊補充說道。
日本“氫社會”戰略的實質與影響
黃磊認為日本“氫社會”戰略的實質與影響主要體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其一,“氫社會”戰略是日本在福島核電事故后建立新能源體系的重要支撐。
在2011年福島核電站事故發生以來,日本一直在調整能源產業政策以加快能源結構轉變。過去兩年日本光伏發電安裝量超越德國躍居全球之首無疑反映了這一轉變的急迫性。相對于風電、光電的間歇性與不穩定性,氫能源將有望在實現零碳排放的新一代能源結構中成為中堅力量。
其二,“氫社會”戰略將是日本培育下一個世界領先產業的基石。
在燃料電池領域,日本的專利數量比歐美國家之和多出5倍以上。相比傳統車及混動、電動領域的激烈競爭,日本在氫燃料電池車領域無疑擁有更多優勢。松下在2009年推出的家用Ene-Farm燃料電池發電裝置和川崎重工在加拿大開展的褐煤制液氫項目均走在了行業前列。“氫社會”的建設,將是日本利用本土市場夯實產業基礎,進一步稱霸世界氫能工業的重要根基。
其三,“氫社會”戰略需要大量資本和社會資源投入,目前來看還困難重重。
目前包括固定式家用燃料電池和燃料電池汽車在內的氫能應用產品以及制氫、儲氫成本仍十分高昂。日本原計劃到2015年在國內建設100座加氫站,到目前僅完成不到20座,4-5倍于傳統加油站的投資無疑具有較大風險。未來氫戰略的實施,仍主要依賴于政府和大企業的投入和補貼,前景難料。
對我國的啟示
黃磊指出,目前我國也正處在能源結構轉變的重要歷史時期,應當借鑒日本等發達國家的經驗,充分發揮出氫能源的作用。他最后還給出了三點建議:
首先,積極探索適合我國各地方的氫能開發利用方式。與日本不同,我國各地差異性較大,在家用發電、氫能汽車等應用以及多元化制氫方式的開發與商用化方面應探索出有特色的路徑。
其次,加強與日本、德國等發達國家開展氫能利用方面的合作。目前日本、德國在氫能燃料電池固定式家用裝置和汽車方面均有不小突破,我國從中央到各地方層面應爭取嘗試與國外機構建立氫能研發合作和聯合商用示范試點。
最后,提前規劃我國“氫社會”基礎設施。在目前我國城市天然氣管線、加油站等基礎設施建設中,要考慮與未來儲氫、加氫設施的兼容性,將氫能基礎設施建設規劃納入城市規劃中。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