步入2014年下半年,新能源汽車市場的香檳被不斷開啟。
繼7月13日,五部委聯合公布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下稱《實施方案》)后,7月21日,國務院再次發布了《關于加快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的指導意見》(下稱《意見》)。《意見》明確提出要堅決破除地方保護,統一標準和目錄。
工信部副部長蘇波在接受采訪時表示,新能源汽車地方推廣目錄將廢止,將努力破除一切地方保護,各地區要執行全國統一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不得自行制定、出臺地方性的新能源汽車和充電設施標準。
在《實施方案》中,不僅量化了公車“新能源化”的規模,同時明確采購新能源汽車扣除補貼后不能超過18萬元。這也意味著將新能源汽車政府采購的范圍劃定在了自主品牌。
按之前每年1000億元的公車采購規模,《實施方案》中不低于30%的新能源汽車定額計算,如此,將有300億元的市場份額會在自主品牌新能源車企間分配。
如何分食這一大蛋糕,無疑將成為業界的焦點。
后盾堅固
中汽協日前公布的上半年銷量數據顯示,新能源汽車銷量增速雖然明顯加快,但與這兩年汽車市場整體增長規模及政府對新能源汽車推廣的力度相比,依然顯得不成正比。
問題的癥結可以羅列出很多,但不可忽視的一點是,政府公務車領域的示范作用。
7月13日,國家機關事務管理局、財政部、科技部、工信部、發改委聯合公布了《政府機關及公共機構購買新能源汽車實施方案》,明確了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公務用車走向新能源汽車。
《實施方案》中提出2014年至2016年,中央國家機關以及納入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城市的政府機關和公共機構,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占當年配備更新總量的比例不低于30%,以后逐年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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