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月14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發布了《關于開展2020年度雙積分數據核算審查工作的通知》,通知顯示,裝備中心將通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積分管理平臺”),開展2020年度乘用車企業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審查核算工作。
其中,參與核算的企業主體,包括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和非授權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裝備中心則依據《公告》、合格證、積分管理平臺、循環外節能技術/裝置數據采集系統等相關信息,對企業雙積分數據進行核算并通過積分管理平臺下發核算結果。
通知原文如下: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裝備中心〔2021〕291號
關于開展2020年度雙積分數據核算審查工作的通知
各乘用車企業:
為貫徹落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并行管理辦法》(工業和信息化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令 第44號)有關要求,受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裝備中心將通過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管理平臺(以下簡稱“積分管理平臺”),開展2020年度乘用車企業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審查核算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流程
(一)參與核算的企業主體,包括境內乘用車生產企業,授權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和非授權進口乘用車供應企業。
(二)裝備中心依據《公告》、合格證、積分管理平臺、循環外節能技術/裝置數據采集系統等相關信息,對企業雙積分數據進行核算并通過積分管理平臺下發核算結果。
(三)企業應使用數據報送賬號登錄雙積分管理系統,在“雙積分核算”模塊中查看并確認核算結果:
1、對核算結果確認無誤的企業,請于5月31日之前在線填寫相關內容后下載《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確認函》,由法人簽字并加蓋企業公章后,通過積分管理平臺上傳彩色掃描件,紙質原件由企業保存,不需郵寄至裝備中心。
2、對核算結果有異議的企業,請結合核算結果進行自查,并于5月20日之前在線提交復核申請,裝備中心受理申請材料并開展復核工作。
(四)裝備中心依據企業提交的各項材料開展審查,并將匯總審查結果上報裝備工業一司。
二、其他事項
(一)積分管理平臺“雙積分核算”模塊操作手冊見附件。
(二)咨詢電話:010-68200273,010-68200263。
咨詢郵箱:[email protected]。
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發展中心
2021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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