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充電樁和充電的小車。記者胡偉鳴攝
昨天,沌口的楊先生迎來自建電動汽車充電樁成功投運的第42天。這一個多月,他家的新能源進口電動汽車跑了3000公里,用了907度電,共繳納電費539.67元,成為湖北居民自建電動汽車充電樁“第一人”。
時隔一個多月,沌口開發區供電公司人員來到楊先生家中,為他家的自建電動汽車充電樁“體檢”。記者看到,楊先生家的車庫里墻上懸掛著一個約兩個巴掌大小的灰色充電樁,形狀就像一個大鼠標,一條電纜連著車尾的電池,顯示正在充電。楊先生說,這一個多月來,電動汽車幾乎天天在開,里程已達3000公里。
沌口開發區供電公司營銷部主任劉勇介紹,楊先生的充電樁專用電表用了907度電,按照居民用電價0.595元/度計算,應繳電費539.67元。平均每公里的行駛成本只有0.18元。
記者算了一筆“經濟賬”,如果燒汽油,按每100公里耗8升油的標準測算,3000公里需耗油240升,按93號汽油6.95元/升的價格算,需支付油費1668元。楊先生這一個多月駕駛電動汽車,節省了1128.36元,開車成本僅占普通汽車的三分之一。
武漢供電公司介紹,目前,全市申請辦理居民充電樁用電的用戶已達3個。居民申請電動汽車充電樁用電報裝,只需提供個人身份證明、車位或車庫產權證明以及小區物業同意證明。
昨天,湖北省物價局發布消息稱,武漢電動汽車充換電服務費將實行政府指導價管理,具體標準今年內出臺。目前,電動汽車充電主要有兩種途徑,一種是用社會上經營性充電樁充電,一種是在小區內充電。根據國家發改委要求,對前者用電實行價格優惠,執行大工業電價,并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對于居民家庭住宅、住宅小區等充電設施的用電,執行居民電價。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