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一年多時間的歐盟光伏雙反案終于落幕。昨日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證實,歐盟委員會已經發布歐盟光伏反傾銷與反補貼案終裁公告,并于昨日生效。中國參與價格承諾的光伏企業總數,最終由此前的94家增加至121家。
歐盟于去年9月開始對中國出口光伏產品發起雙反調查。今年8月,中歐雙方經過多輪談判后決定,中國輸歐光伏產品以“價格承諾”的方式達成“友好解決方案”。方案的細節為,中國企業每年可向歐洲出口7GW的組件配額,配額內的產品將不征收雙反稅率,但需要承諾產品價格不低于每瓦0.56歐元。價格承諾之外的中國企業和光伏產品,歐盟將征收47.7%至64.9%的雙反稅。
此次歐盟發出的終裁公告與之前相比有兩點不同,首先是參與價格承諾的企業總數由94家增至121家,增加了27家。其次是在雙反的涉案產品中,刪除了太陽能硅片。這意味著,最終國內8成的光伏產品企業可以參與價格承諾,此前爭議較大的太陽能硅片產品最終避免了雙反懲罰。據了解,雙反措施和價格承諾自昨日起正式生效,期限為2年。
終裁結果出爐之后,每年出口歐洲的7GW配額如何分配成為業界關注的焦點。此前機電商會曾對外表示,配額分配將遵循6.5:2.5:1方式,即65%按照企業對歐盟出口光伏電池組件占中國對歐出口光伏電池組件的份額進行分配,25%作為鼓勵和重點支持份額,分配給參加行業抗辯企業,10%份額優先用于扶持出口規模較小企業和用于支持自有品牌、科技含量高、財務狀況良好的光伏電池出口企業。但最終的配額分配方式至今沒有公布,此次價格承諾參與企業增加是否會影響配額分配,中國機電產品進出口商會相關負責人并未對外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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