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關企業按照《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及《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自愿申報,紙質文件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線申報通過“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管理系統”同步進行。

從北京市經信委了解到,北京市發布《關于開展北京地區第二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各有關企業按照《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及《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要求自愿申報,紙質文件通過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報送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在線申報通過“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管理系統”同步進行。新能源汽車用鋰離子動力電池企業按《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另行申報。

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關于開展北京地區第二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按照《關于開展第二批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工電子函〔2017〕221號)精神,根據《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和《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暫行辦法》)的規定,為做好我市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北京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負責北京地區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請材料的受理和初審工作。

二、符合《規范條件》和《暫行辦法》規定的鋰離子電池生產企業提出規范公告申請時,應按《暫行辦法》、《規范條件》和相關通知要求提交材料,提交的每份申請書封面應加蓋企業公章,每份申請書及所附材料裝訂成冊(一式3份)報我委電子信息產業處,同步通過工信部鋰離子電池工業管理系統(WWW.LDCHY.CN)進行在線申報。

三、申請書應資料齊全并符合要求,否則不予受理。收到申請后,我委將組織初審,對經審核并符合規定的申請材料,上報工信部復核。

四、本次申報截止日期為2017年6月8日,請各有關單位在截止日前,將申請材料報送我委,并同步在系統完成在線申報。

[責任編輯:趙卓然]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鋰離子電池
行業規范
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