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月17日,工信部裝備工業一司發布了關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情況的公示,按照財政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科技部、發展改革委《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關于開展2018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的通知》(財辦建〔2019〕87號)等文件要求,工業和信息化部裝備工業一司委托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開展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工作。4月16日,工業和信息化部通信清算中心組織專家對補助資金申請材料進行了技術審查,形成了《關于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清算審核初審情況的報告》。

公示信息顯示,2016年度企業共計申請新能源汽車推廣數57989輛,企業申請清算資金692935.3426萬元,專家組核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數55062輛,應清算補助資金658367.3321萬元,按整車企業取整后補助資金658372萬元。

2015年及以前年度企業共計申請新能源汽車推廣數2438輛,企業申請清算資金40291.9068萬元,專家組核定新能源汽車推廣數21輛,應清算補助資金51.4萬元,按整車企業取整后補助資金51萬元。
綜上,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按整車企業取整后補助資金逾65.84億元。
電池網發現,2016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核減原因主要有:未接入國家監管平臺、電機型號與推薦目錄不一致、電池組生產企業與推薦目錄不一致、驅動電機生產企業與推薦目錄不一致、累計行駛里程不足2萬公里、電池組型號與推薦目錄不一致等等。
2015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核減原因主要有:已獲補貼車輛重復申報、不符合補助清算條件、待補充材料后審核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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