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相對落后
在燃料電池汽車技術方面,我國的研發幾乎與國外同步開展,并且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績,在北京奧運會期間和上海世博會期間,我國自主研發的燃料電池客車實現了示范運行,氫燃料百公里消耗量和燃料經濟性一度處于世界領先水平。但在核心技術上,如燃料電池電堆技術特別是整套系統的技術水平與國外存在不小的差距,并且由于我國近年在燃料電池汽車領域研發投入不足,核心技術的研發進展緩慢,另外,示范運行的規模較小,產品的可靠性和成本離最終產業化和商業化還有相當大的距離。反觀國外,全球主要汽車廠商紛紛加大了對燃料電池汽車的研發投入,隨著國外汽車廠商紛紛布局燃料電池汽車領域及核心技術的逐步突破,我國在燃料電池汽車技術上的差距將會進一步被拉大,并且處于極為被動的地位。
5.體制性障礙抑制產業發展
我國在新能源汽車技術領域的研發起步早,起點也不低,直至“十一五”期間,經過北京奧運會和上海世博會的示范運營,我國在新能源汽車領域的技術成就一度為世界矚目,部分車型還實現了出口。但是在近幾年,我國在新能源汽車技術創新和產業化進程中步伐有所放緩。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美,日,歐、韓等發達經濟體出臺了一系列強有力的政策措施,從投資,稅收,國家補貼,消費政策等各層面實施全方位扶持,依托國際化的實力強勁的本國車企(如豐田,通用,大眾等),在整車,關鍵零部件技術領域不斷突破,強勢崛起,大有后來居上之勢。導致這種局面的根本原因,是我國長久以來存在于各行各業的體制性障礙,如以行政干預決策代替市場選擇,部分地區甚至存在地方政府罔顧地區比較優勢和實際情況,由政府官員指定技術路線,雖然這種做法能夠使企業在國家扶持下獲得發展,但由于沒有經過市場競爭性選擇,導致市場調節機制失效,極大地抑制了企業的創新活力和競爭能力。地方保護主義導致低水平重復建設,市場規模不夠。如在“十城千輛”招標過程中,大部分城市都或明或暗地提出要享受補貼必須購買本地企業的產品,及時本地區不具備生產能力,也要通過采購國外關鍵設備進行組裝的方式提供產品,確保“肥水不流外人田”。
五、我國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面臨建議
當前,新能源汽車正處于產業化大發展的重要機遇隘口,世界各國已充分認識到發展新能源汽車的重大戰略意義,紛紛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扶持和引導新能源汽車的發展。我國也不例外,但要想實現新能源汽車的創新發展,我國必須首先打破固有的體制性障礙,建立一個合適于新能源汽車發展的體制。
1.打破體制性障礙
我國的汽車市場尚處于上升期,一個統一的規模化的市場將給予新能源汽車產業非常巨大的發展潛力,這是其他任何國家都不能比的。要實現新能源汽車的跨越式發展,不僅是在政策的制訂上要著眼于全國,更要在政策的執行上糾正地方政府目前人為市場分割的做法。同時政府應轉變職能,減少對技術的行政干預,將技術的選擇留給市場,政府更多的應該從更高層面去支持,協調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健康發展,如制定周密持續的國家層面戰略;建立產業層面的高層協調機制;推進標準化和體系化以及完善相關法律法規;改善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制度環境;完善補貼和稅收政策;加強基礎設施建設;推進跨行業的合作;建立合作緊密的官產學研的合作體系,建立國家級的新能源汽車產業聯盟和產業協作平臺;推動企業間的聯盟合作以及兼并重組等等。
2.注重整個產業鏈的打造,釋放創新活力
過去的以整車企業主導的行業發展模式不一定是最有效率的模式,應該將過去的補貼扶持整車企業為主的政策轉變為補貼整車企業和關鍵零部件企業并重的政策,甚至在補貼政策上要適當向關鍵零部件企業傾斜。新能源汽車產業作為新興產業,它的發展有賴于創新,要釋放整個行業的創新活力,國家應該在政策上和資金上予以扶持。對于大型車企,要約束其體制轉型,建立與新能源汽車行業創新相適應的體制,強化創新意識,提高創新活力。對于中小企業,國家應該提供專項基金支持其技術創新,并為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以解決其資金短板,釋放其創新活力。
3.建立跨產業的聯盟
由新能源汽車行業國際主要專利申請人的分析可以得知,盡管我國在純電動汽車領域的專利申請數量領先世界,但我國單個企業的專利申請量相當國際車企巨頭相比有不少的差距,國外專利布局更是少得可憐,而在關鍵零部件領域,我國的專利申請太過分散,零部件企業規模與國際化的巨頭相比更是弱小,因此,面對即將到來的新能源汽車產業的國際化浪潮,我國企業的劣勢明顯,單個企業不足以抗衡國際巨頭的競爭,要想贏得競爭,必須“抱團取暖”。建立企業間甚至產業間的聯盟勢在必行。一是國家層面的產業聯盟和產業協作平臺;二是需要建立跨行業的聯盟,如整車企業與零部件企業跨行業的聯盟;三是建立整車企業與整車企業,零部件企業與零部件企業的行業內聯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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