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的浙江天能電池集團沭陽基地鉛污染嚴重,并存在環保審批產能與實際產能、實際運行工藝產生鉛排放量與環保審批鉛排放總量嚴重不符等問題。記者曾于今年3月對此

位于江蘇省宿遷市沭陽縣的浙江天能電池集團沭陽基地鉛污染嚴重,并存在環保審批產能與實際產能、實際運行工藝產生鉛排放量與環保審批鉛排放總量嚴重不符等問題。記者曾于今年3月對此進行了深入采訪,并以《"達標企業"為何仍是眾矢之的?》為題進行了報道。

日前,記者再赴沭陽縣進行采訪,注意到由于鉛污染嚴重,導致企業附近村莊里有許多兒童和成人都存在不同程度的血鉛超標現象,并直接影響到很大一部分青少年兒童的正常生長發育,急需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

產能瘋狂擴張造成多大污染?

天能電池沭陽基地超產能生產現象嚴重,其排放的大量含鉛粉塵導致其周邊的土壤和地表水中鉛、鎘等重金屬嚴重超標。

此前記者赴沭陽采訪時了解到,天能公司存在環保審批產能與實際產能、實際運行工藝產生的鉛排放量與環保審批鉛排放總量嚴重不符等情況。

目前天能電池沭陽廠區包含以下3期項目:一期項目為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有限公司(創建于2005年5月,試產時間為2006年7月,年產150萬KVAh(千伏安)電動車用鉛酸蓄電池);二期項目為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新能源有限公司(創建時間為2007年12月,試產時間為2009年1月,年產100萬KVAh電動車用鉛酸蓄電池)。

同時,根據“網上宿遷”政府信息公開顯示,2010年7月29日,當地政府以《關于同意沭陽天能集團三期工程等項目納入億元以上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統計的通知》(沭發備〔2010〕97號文件),批準了天能集團江蘇特種電源有限公司三期蓄電池生產項目。

然而,天能電池沭陽廠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說,目前產能為250萬KVAh(以此測算:如果廠區一期和二期全部生產12v12ah型號電池,全年最多可生產1780萬只;如果全部生產12v20ah型號電池,全年最多可生產1040萬只電池),與環境保護部公布的符合環境法律法規要求的鉛蓄電池和再生鉛企業名單(第一批)中企業上報產能完全一致。


此次采訪中,記者查到天能動力國際有限公司2012年3月發布的《2011年全年業績報告》中,在產能規劃中顯示,江蘇沭陽基地極板生產及電池組裝生產線(即上述一期加二期)2010年實際生產2300萬只、2011年實際生產3350萬只,預計2012年和2013年產量分別達到3500萬只。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生產線(即上述三期)2010年實際生產60萬只,2011年實際生產80萬只,預計2012年生產120萬只,2013年預計生產120萬只。

根據這份報告,實際上天能電池沭陽基地超產能的數量遠遠大于記者上次調查到的數據,實際產能比環保批準產能超了2倍~3倍。如此數額巨大的超產能生產,就意味著鉛排放量的大幅增加。

根據沭陽縣環保局的數據,以2007年污染物排放量為基數計算,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有限公司的鉛排放總量為66.3千克/年。

而在此后,隨著浙江天能電池江蘇新能源有限公司和江蘇特種電源有限公司蓄電池兩期項目相繼建成投產,天能集團產能一直在持續增加,但是國家允許的鉛排放總量一直為66.3千克/年,并未有增加。

記者在沭陽縣環保局了解到,2012年,天能公司加大了污染治理力度,鉛排放總量削減了4千克,那么,天能集團在沭陽基地的3個企業鉛排放總量就變成62.3千克/年。

盡管天能電池集團宣稱企業鉛排放總量削減,但在數額如此巨大的超產能生產背后,則意味著鉛污染排放量的大幅增加。

村民異地檢查鉛污染超標嚴重!

對于當地群眾來說,他們更想搞清楚天能電池排放的大量含鉛粉塵對周邊環境究竟造成了多大的污染。

住在附近村莊里的村民分別在天能電池原來排污口下游100米、下游200米及上游400米處進行地表水取樣,并委托一家第三方檢測公司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3份水樣中鉛含量分別為0.486毫克/升、0.286毫克/升和0.05毫克/升,國家地表水標準為0.01毫克、升,企業原來排污口下游地表水明確存在鉛超標現象。

同時,村民還對上述3地土壤進行取樣檢測。經檢測顯示,3地土壤中鉛含量分別為7.86×103毫克/千克、8.48×102毫克/千克、1.19×102毫克/千克。而根據《土壤環境質量標準》(GB15618-1995)的規定,一級標準規定土壤鉛含量≤35毫克/千克,二級土壤環境質量的鉛含量標準為300毫克/千克,三級標準為≤500毫克/千克,那就意味著這一區域土壤已經存在嚴重的鉛污染。

而另一份檢測報告中,村民分別對天能路西面河道、天能路玉環路口西面水溝、玉環路南面河道、天能路北面排水口地表水進行取樣,并對水樣中的鉛和鎘含量進行檢測。結果顯示,4個點位中鉛含量全部超標,最多超標高達199倍。其中鎘有3個點位超標,最多超標4.8倍。

同時,村民對天能路以西80米小田地、天能路玉環路口西南田地、玉環路南面菜地、天能路北面排口附近土壤中的鉛和鎘含量進行檢測。檢測結果顯示,土壤中鎘含量全部超標,最高超標106倍,而鉛含量最高超標近4倍。

舊債還沒還,新債還在欠

尚無針對農村地區和涉鉛企業周邊兒童血鉛水平的系統調查,環境與健康綜合監測體系尚未建立,沒有制定科學、有效的血鉛超標防范體系。

近幾年來,我國鉛中毒事件頻頻發生,湖南郴州、安徽懷寧、上海康橋和浙江德清相繼發生的血鉛超標事件,更是引起了全國范圍內的關注。

記者在采訪多次鉛污染事件中獲悉,針對鉛污染排放,有兩種不同的國家環境標準,一是環境質量標準,二是污染排放標準。水、氣、土壤等環境質量標準是根據人體和動物的長期試驗結果得出的,在一定條件下確保人體健康的污染承受限值,是健康標準;而工業污染排放標準是綜合考慮行業的經濟和技術水平制定的,是環境執法依據。因此,即使達到工業排污標準,并不等于“不會導致環境污染”,超量生產、超總量排放就是典型原因。

據悉,我國環境保護標準中的鉛限值并不低。現行的《環境空氣質量標準》規定了鉛的季平均濃度應不超過1.50毫克/升,與美國現行標準相同;《地表水環境質量標準》規定的Ⅰ類~Ⅴ類水體中鉛的標準限值與美國伊利諾斯州、科羅拉多州等地規定的水體中鉛標準限值也相符;而《污水綜合排放標準》規定總鉛最高允許排放濃度為1毫克/升,與日本的排放標準相同。

根據國家有關部門規定,污染物排放標準、環境質量標準和人體衛生健康標準是3個不同的概念和3個不同的指標,其間有一定的邏輯關系。

記者在河南采訪時了解到,當地相關部門在日常監管過程中發現3個指標數值之間有些不相匹配,如污染物排放標準中規定鉛排放濃度不得超過10毫克/立方米,居住區環境質量標準中鉛排放標準最高為1.5毫克/立方米,而人體血液中鉛含量小于100微克/升是相對安全的。

毫無疑問,天能電池沭陽基地超產能生產肯定會造成當地環境質量標準超標,如果再綜合考慮到鉛、鎘重金屬污染長時間的富集作用,其環境風險可想而知。

[責任編輯:趙卓然]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電池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網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涉及資本市場或上市公司內容也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

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電池網)”的作品,凡屬媒體采訪本網或本網協調的專家、企業家等資源的稿件,轉載目的在于傳遞行業更多的信息或觀點,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

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系的,請在一周內進行,以便我們及時處理、刪除。電話:400-6197-660-2?郵箱:[email protected]

電池網微信
天能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