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內的新能源汽車產業有可能因為江淮與大眾的合作而產生變革嗎?問題的答案將在5個月后揭曉。
9月7日,大眾汽車集團與江淮汽車在德國沃爾夫斯堡簽署諒解備忘錄,雙方將在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銷售、出行方案等領域開展全方位合作。
“根據諒解備忘錄,雙方正在就新能源汽車領域成立一家新的合資企業的前景和可行性進行評估,合資公司的投資規模、商業模型等細節尚未確定。”該公告中稱,雙方力爭在備忘錄簽訂后的5個月內商定并簽署正式協議。
事實上,從最初傳出雙方接洽到正式簽署諒解備忘錄,時間才僅僅過去一年還不到。去年10月底,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在對江淮汽車的生產情況和新能源汽車技術研發進行考察期間,曾表示會親自跟大眾“牽線”,以促成雙方的合作。
由于當時時值德國總理默克爾訪華,新任大眾汽車CEO馬蒂亞斯·穆勒(Matthias Mueller)也陪同前來,因此李克強總理的這次喊話也使人們對江淮和大眾的合作產生了巨大的想象空間。
本次雙方的合作也選擇在杭州G20峰會結束,默克爾再次訪華之際,顯然賦予這次合作背后更為深厚的含義。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就在雙方合作的消息出來后一天,財政部亦發布關于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補助資金專項檢查的通報,公開曝光了五個新能源汽車生產企業騙補或謀補典型案例,共涉及財政補貼資金10.1億元。
消息一出隨即引起國內對新能源汽車產業政策未來走向的高度關注,而“江淮-大眾”在此時騰空出世亦格外具有劃時代意義。同時可以預見,這個合作今后仍將面臨諸多變數,在我國新能源汽車市場亟待重整的情勢下,這個合作最終將如何被擺置及驗證,前路仍充滿問號。
國內首家新能源合資企業?
在國家總理的“牽線”近一年后,“江淮-大眾”終于騰空出世。
據兩家企業9月7日于德國沃爾夫斯堡簽署的諒解備忘錄,雙方將以新能源汽車產品為基礎,成立一家研產銷一體的合資公司,在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的研發、生產、銷售、出行方案等領域開展全方位合作。而目前正在就該合資企業成立的前景和可行性進行評估,合資公司的投資規模、商業模型等細節尚未確定。
“此次雙方初步達成在新能源汽車領域合作意向,如果雙方合資合作能夠順利實施,預期會提升公司技術水平和品牌溢價能力,有利于滿足消費者的需求,進一步開拓國內外新能源汽車市場,但實際效果目前尚無法評估。”江淮汽車在公告中稱。
對于諒解備忘錄的簽署,安徽江淮汽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安進先生也強調,“我們期待與大眾汽車立足新能源汽車領域,開展全方位的合作,我們希望將這種模式打造成中國汽車產業對外開放合作新形勢下的新模式”。
“大眾與江淮將一起深入地探討各種如何更好地利用我們雙方的資源上,包括現存以及未來的車型平臺,技術和其他專業知識,為早日實現打造有競爭力的產品策略。”大眾汽車集團(中國)首席執行官海茲曼教授說道。
雖然有分析指出,根據中國汽車產業政策規定,同一家外商可在國內建立最多兩家生產同類整車產品的合資企業。而目前大眾在中國已經擁有一汽-大眾、上汽大眾兩家乘用車合資公司,因此此次與江淮組建的合資公司將是違反相關政策規定的做法。但同時又有聲音稱,去年6月份國家主管部門曾專門針對電動乘用車企業開放單一生產資質,同理,電動汽車或不在上述產業政策限定范圍之內。
而在2010年比亞迪與戴姆勒成立的新技術合資公司,其實就是一個例子。當時雙方宣稱將為中國市場設計、研究和開發新電動車、電力傳動系統、車用動力電池和電動車的相關零部件。事實上,深圳比亞迪戴姆勒新技術有限公司后來研發并推出了量產電動汽車騰勢。
時代周報記者留意到,在該份備忘錄中提到:“在符合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框架下,乙方(江淮汽車)愿意在有條件的前提下支持甲方(大眾汽車)及其關聯公司在中國實現碳排放與燃料消耗限值達標。”
從今年1月1日起,工信部發布新修訂的《乘用車燃料消耗量限值》和《乘用車燃料消耗量評價方法及指標》兩項國家強制性標準正式開始執行。根據標準規定,直至2020年要求乘用車平均油耗降至5.0升/100公里。這無疑對合資和自主品牌來說都是一個巨大的挑戰。加上對于之前因碳排放造假而深陷虧損的大眾汽車集團來說,更是一個扭轉品牌形象的好時機。
據工信部早前發布的《2015年度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情況》中公示,大眾汽車(中國)、上汽大眾以及一汽-大眾去年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為8.31L/100km、6.75L/100km、6.77L/100km。而江淮汽車去年的平均燃料消耗量實際值則為7.05L/100km。
而早前國家發改委也發布了《新能源汽車碳配額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寄望通過積分制借助市場的力量激勵和倒逼企業,把更多資源投入到產品的研發和技術創新上,以此讓政府補貼順利退出,完全通過市場調節來激勵新能源汽車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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