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利用怎樣走向正軌?
盡快將其列入電子產品管理名錄,建立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
廢舊手機的處理,既是一個社會性問題,也是一個系統性工程。政府、企業和消費者如何各負其責?
“對于政府而言,應加強引導和監管。比如,盡快將廢舊手機列入國家相關的電子產品管理名錄,不能讓其成為游離于監管之外的‘自由身’。”中國電子企業協會副會長羅濤表示,應建立生產者延伸責任制度和企業逆向物流體系,建立健全正規的回收利用體系,同時打擊非法處理企業,對手機的生產、流通、回收、處理等環節進行全程管控。
“對于手機行業而言,應由‘誰生產誰負責’,變為誰在產業鏈中獲利最大,誰就負主要責任。”一位業內專家表示,生產企業、處理企業與運營商之間,由于獲利不同、能力不同,其職責應有所區別。
據了解,我國每年生產十幾億部手機,雖然規模極大,但企業效益很低。據估算,在全產業鏈中,生產企業賺取的利潤僅占總利潤的10%左右,而90%的利潤都被中間運營商獲得。以深圳某家年產量達三四千萬部手機的企業為例,其生產一部手機的利潤只有可憐的1元左右。如果回收利用一部廢舊手機,成本價為幾元錢,而利潤為十幾元,這是只賺不賠的生意,為何精明的企業家不去做?
“要讓處于產業鏈低端的中國手機生產企業回收自己生產的廢舊手機,還要費時、費力地建立回收處理系統,它們既無能力,也無積極性。”這位專家表示,回收利用廢舊手機可以獲取一定利潤,應主要由市場來推動,初期還可由國家提供一定補貼來推進。但從長期來看,應由獲利豐厚的運營商來承擔主要責任,甚至推行強制性回收規定,才能取得實效。
“在不少國家,生產者和消費者都要交付廢舊手機處置費,而在我國,消費者不僅不付費,還可從中獲利。”一位業內人士表示,從資源再利用的角度看,消費者從中獲利便于回收,但從環境保護的角度看,這種獲利方式并不一定有利。“不論采取何種方式,消費者都應樹立和加強環境意識,盡量支持正規回收渠道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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