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山東小型電動車發展情況而言,該負責人介紹,截至目前,山東省納入統計范圍的小型電動汽車整車生產企業20家,電池、電機、電控等與之配套的生產企業70余家。2013年,全省20家整車生產企業共生產小型電動車171537萬輛,同比增長50.8%,而根據2012年10月下發的《省政府關于加快節能與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的若干意見》中,把發展低速電動車列為重點,提出到2015年產量達到30萬輛。“不能將小型電動車等同于‘老年代步車’,山東一些廠家的小型電動車技術水平其實已經很高了。”該負責人告訴記者,2013年,在工信部組織的短途純電動乘用車摸底測試中,山東三家企業的產品進行了時速60KM/h的正、側面碰撞試驗及63個強檢項目檢測,全部達到了檢測標準要求。時風、唐駿歐鈴、富路、比德文、新大洋等企業生產條件基本達到汽車生產四大工藝要求,并建成了一批新興產業園區。與此同時,一些企業通過進口國的汽車質量認證,年出口上萬輛,主要銷往歐美日韓以及東南亞等地區。
但負責人也坦言,因為處于政策真空狀態,小型電動車的處境仍非常尷尬。“小型電動車是近年來市場自發形成的新門類,依據汽車產業政策規定,它不屬于《汽車和掛車的術語和定義》范疇,國家也未納入《車輛生產企業級產品公告》管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不予辦理登記業務,沒有行駛路權,因而在生產、銷售、使用等環節處于真空狀態,致使這類產品部分區域、部分時段的在路上混行,特別是小作坊生產的‘老年代步車’給交通安全造成了很大的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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