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比三種不同化石能源利用效率(內燃機為37%,燃料電池為45.7%,鋰電池為49.2%),我們發現鋰電池和燃料電池較傳統燃油汽車都具有較大優勢。當前鋰電池車產業發展更為完善、積累的運行數據更多,但燃料電池車潛力巨大,兩種路線并重更符合我國的國情。同時燃料電池作為鋰電動車的增程手段不失為一種技術和商業上可行的過渡方案。


燃料電池車與鋰電池最大不同在于驅動力來源,燃料電池車動力來源包含電池控制器、儲氫裝臵、電池堆、輔助蓄電池、燃料處理器、壓縮機和加濕器,而鋰電池車主要包含電池控制器、電池組、車載充電器,其他部件兩種車相似。

進一步對比燃料電池和鋰電池性能參數,可見燃料電池具有非常高的能量密度(決定續航能力的因素),在其核心部件成本有望進一步下降大背景下,燃料電池的應用有大幅提升空間。但鋰電池配套設施已經開始大規模興建,并形成了一定的產業規模,同時燃料電池汽車也需要二次電池(包括鋰電池)作為輔助電源,鋰電池仍將作為我國未來電動汽車主導產業之一。
2.1.3.成熟技術可保障燃料電池車安全運行
目前,世界上已有豐田MIrai、本田Clarity等氫燃料電池車實現量產,人們對于氫燃料電池車的安全性普遍存在顧慮,但以豐田為代表的汽車制造廠商已經有周全的安全方案。

2.1.4.政策助力燃料電池加速發展
政策歷來是國家推動新興產業發展的指揮棒。我國政府對燃料電池汽車的發展規劃早在2001年就已經啟動,2001年的“863計劃——電動汽車重大專項”項目,確定了“三縱三橫”戰略,其中“三縱”即包括純電動、混合電動、燃料電池汽車。到2015年,《中國制造2025》規劃綱要出臺,提出了燃料電池汽車的三步發展戰略,最終在2020年,達到生產1000輛燃料電池汽車并進行示范運行的目標。

技術方面,科技部的《“十三五”電動汽車規劃》給出了指引,未來幾年需要攻克薄金屬雙極板表面改性技術、車用燃料電池耐久性技術、推進加氫站建設和燃料電池汽車示范運行等多項工作,關鍵基礎器件、燃料電池系統、基礎設施與示范三個方面需繼續加大研發和投入力度。為了達到上述規劃目標并攻克技術難題,中央自2009年起對燃料電池汽車持續地給予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近幾年的財政補貼積極促進燃料電池汽車的市場化導入。
根據中央的補貼標準,2013-2015年,燃料電池乘用車的補貼標準逐年遞減5%,從2013年20萬元降低到2015年的18萬元,但根據《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2016-2020年又重新恢復到20萬元,而純電動和插電混合乘用車的補貼逐漸退坡。除此之外,還給予燃料電池商用車中型30萬、重型50萬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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