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范小型電動車產業需加強引導
對于山東省汽車行業協會出臺的行業標準,業內人士認為,它更多地屬于行業自律性文件,不帶有強制意義。規范小型電動車發展,需要國家層面加強小型電動車產業發展的頂層設計,明確管理依據。
山東省經濟與信息化委員會副巡視員王兆春認為,小型電動車符合中國國情和市場需求。一方面,它為農村和二、三線城市家庭提供了改善交通條件 的可能;另一方面,小型電動車的使用成本很低,百公里耗電一般不超過15度,不到8元錢,是傳統汽車的十分之一,符合節能降耗的大方向。
“我們希望國家層面能出臺相應的標準和管理規定。”魏學勤說,歐盟、美國和日本等國家和地區對小型電動車均設有專門的管理辦法,我國也應當 順應市場需求,將小型電動車作為汽車領域一個單獨的門類進行管理,制定相應的技術標準和管理規范,進而為小型電動車的掛牌、行駛、保險賠付等提供依據。
清華大學汽車工程系教授陳全世建議,我國應當建立新的電動汽車準入制度,從生產企業資質、生產流程、產品性能等方面進行規范,對新申請進入新能源汽車生產和營銷的企業進行準入管理,從而推動低速電動汽車管理的規范化。
記者了解到,山東省已在38個縣、5個地級市就小型電動車的管理進行了試點。在山東省沂南縣,地方政府部門在對小型電動車生產企業的生產資 質、生產流程、產品質量進行跟蹤的基礎上,對符合質量要求的小型電動車,可以辦理地方牌照和交強險。當地已有200多輛小型電動車掛牌上路,接受交警部門 的管理。

電池網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