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發布已公告的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企業名單,共8批132家鉛蓄電池企業。詳情如下:









同日,為貫徹落實《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年本)》(工業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85號公告),促進我國鉛蓄電池行業持續、健康、協調發展,根據《鉛蓄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管理辦法(2015年本)》有關規定,工信部消費品工業司發布關于開展2023年鉛蓄電池行業規范公告申報工作的通知,決定開展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公告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以下統稱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組織本地區鉛蓄電池企業申報工作。
二、鉛蓄電池企業自愿提出公告申請,并如實填報《鉛蓄電池企業規范審核申請書》(見附件,以下簡稱《申請書》),與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等相關材料一起報送所在地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
三、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依據《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本)》要求,對申請公告企業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征詢省級生態環境主管部門,提出相關初審意見,并填寫在《申請書》的相應位置。
四、省級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將經初審符合《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15本)》的企業名單和相關材料(一式兩份)于6月30日前報消費品工業司。申請材料電子版刻錄光盤隨紙質材料寄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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