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通過這兩個技術,把燃油的動力和電動力做了絕佳的配合。所以這個車子可以省油省到35%到40%,所以不在電池多少,有這個鎳氫電池把它用好了,充分

所以通過這兩個技術,把燃油的動力和電動力做了絕佳的配合。所以這個車子可以省油省到35%到40%,所以不在電池多少,有這個鎳氫電池把它用好了,充分發揮電池的作用,但是我們國家就沒有,所以這里我主要講搞汽車的同志,不過當時鋰離子電池達到八九十瓦每公斤,比鎳氫電池高了將近一倍,這個電池沒有用好,卻偏偏搞什么純電動,用這樣的電池搞純電動,最后肯定會遇到一系列的問題。所以沒有以電池水平作為制定電動汽車發展路線的依據,實際上是脫離了我們現在最根本的設計。

第三個是高補貼而沒有要求。對企業補貼很高但是沒有要求,你愿意怎么做怎么做,所以對電動汽車的市場化沒有起到作用?,F在補貼政策一不明確,馬上這個汽車就不交易了,汽車廠現在不接受訂單,這個不是最近的一次了,已經發生過兩次了,這是第三次,沒有根據市場,看著補貼,看著政策,決定怎么做,這個事情是非常壞事的。

第四個問題就是脫離了城鄉差別大的實際。把目光聚焦在大城市電動車,一再打壓微小型低速電動車,這是我們很大的經驗教訓。

第五個是混淆了電動汽車的技術研究階段或產業化階段。研究和產業化這是有關聯的兩個階段,但是中間有區別,是兩個不同的階段,我們科技部講三縱三橫,三縱剛才說到三個五年計劃換了三個重點。我舉個形象的例子,好像玩魔方一樣,三縱不斷地在那里轉,實際上它轉的也還可以,但是科技部對于產業化非常積極,實際上科技部是積極參與了產業化,他把研究階段的三縱拿到產業化里面去了,所以導致事情亂套了。

第六個經驗教訓是對新事物不熱情,反映遲鈍。管理水平跟不上客觀形勢發展,我們相應的政策措施不配套,微型車在幾個省里面發展那么快,沒有形成相應的政策配套法規,這樣的微型車不要求上牌照,不要求駕駛員考交通規則,在這種情況下就發生了一些車禍事故,被人撞的,他撞人的,最后都歸結在一起低速電動車不安全,這個話從道理上就講不通,速度越高越不安全,怎么越低速越不安全。

但是實際上看,是管理沒有跟上,所以看看我們實行了世界上最高補貼的后果是什么。

后果之一是汽車生產企業最終補貼最高的純電動客車穩賺不賠,電池裝的多補貼高,最終安全性低。剛才主持人替汽車企業說話,說追逐利潤是他們的本性,我覺得這個話也對也不對,君子愛財取之有道,只有取財有道才無可厚非,老鉆政策的空子算是君子嗎?或者說企業家本來就不是君子,這個話也不能這么講,就打擊一大片。但是政策里面沒有對企業提出要求,這是高補貼政策的很大的漏洞。

后果之二是汽車生產企業只想利益沒有義務,不想去降低成本營造市場,反而是故意抬高車價,根本不去考慮電動車向無補貼方向的過渡,有高補貼托底,我曾經在一個報道中提過那是躺在那里吃肉,而且吃的是肥肉,他為什么要操那么多心,所以沒有義務不行,權利與義務必須相輔相成。

后果之三是大部分補貼成了汽車企業的超額利潤,普通納稅人的錢補給了少數人,人為地造成了社會不公。我們知道宇通很有名,他去年得到的補貼是68.565億,他的股東分紅是32.2億,這在我們汽車行業是絕無僅有的,這幾年我對汽車行業的利潤做了統計,少的是2%的利潤率,多的是5%,到8%就不得了了,而這個利潤高的已經是不像話了,這就是補貼補的,把在座各位納的稅都放到這些股東腰包里面,雖然我已經八十五歲不納稅了,但我替大家心疼。

后果之四是政府財政負擔太重,而拉動電動汽車的發展效果不佳,甚至耽擱了發展的速度。后果之五是怪事叢生。6M的電動中巴只賣一元錢一輛,只要一元錢的發票就可以領補貼了,12M大巴賣到200多萬,這是因為電池裝得多可以多補。插電混合電動車買來當作燃油車使用;再有就是騙補丑聞。這些怪事的發生和高補貼有內在的聯系,和補貼政策不完善有直接關系。這是我想講的第一個問題。

二、怎樣改革電動汽車的補貼政策

去年四部委正式公布了這個政策,在正式公布前三個月,在網上發布了一個征求意見稿,我看了以后給他們提了意見,按照這個補貼政策,十三五要補貼4800億。政策出來之后,我又說估計要3900億左右,還是吸收了我的一點意見,減了900億。這里面還沒有包括地方的補貼,實際上現在許多城市已經補貼不起了。去年年底在北京開了一個會,會上,公交部門講了公交補貼這個問題,請了廣州、上海、武漢幾個城市,我記得也包括我們南京,說他們新能源汽車怎么發展的好,補貼到位。搞幾個富裕的城市做代表,說明地方補貼很到位,擁護這個補貼,我覺得有點表面文章。

實際上很多地方補不起。那么為什么補得那么多,主要是純電動客車補得高,實際上乘用車也不低,但主要還是純電動客車的補貼太高。剛才看了閆主任給的文章,我很贊成,6M到8M的車子補貼30萬,再加上地方補貼60萬,成本大概是40萬左右,包括電池在里面,這個問題完全顛倒了過來,可以說回頭想是小學算術都沒有及格,所以補貼政策不改革,電動汽車就不能健康的發展。去年五月公布政策之后,七月八日我們兩院院士開院士大會,我們十九位院士一起商討向政府提起建議,因為院士建議是一種制度。

這次我們十幾個老頭,平均年齡七十八歲,為什么講年齡,我們這些人是經過大躍進、人民公社的,在座可能不是很了解,大躍進把社會搞得很亂,把經濟搞亂,我們現在就感到電動汽車這么補下去,實際上是搞大躍進,所以我們覺得要提起建議,因此在七月八日,最后給政府交了一份建議書,題目是《控制電動汽車補貼總額明確企業開發責任》,這個大家網上可以查到。建議主要有三條內容:第一條國務院要為十三五的電動汽車補貼總額設定一個上限,補多少要先算了再用,不可讓四部委先用了算。第二是明確各個汽車生產企業的責任,實現適當補貼,責任指標,超額有獎,以罰促產,這樣四句話。第三是繼續加強對電動汽車技術創新發展的支持。

我對這四句話簡單解釋,適當補貼,就是十三五繼續補貼電動汽車,但金額要降低,而且要加速退坡。

[責任編輯:趙卓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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