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鋰電池在運輸、存儲等過程中,因受到外力所造成的擠壓、針刺、跌落等機械性損壞,容易導致電池內正負極發生短路,從而引發火災。如何提高鋰電池在運輸過程中的安全性,越來越受到行業的關注。
近日,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發文,將開展動力鋰電池運輸環節熱失控報警機制、安全監測技術研究。制定出臺動力鋰電池運輸安全分級管理要求,明確不同運輸等級動力鋰電池托運條件核驗、承運要求、運輸通行要求、運輸管控等措施,以提升鋰電池運輸的安全。
此外,在動力電池、電動自行車、車聯網等新能源領域,利好政策也頻頻出臺,電池網特整理了9月份電池新能源行業相關政策及相關行業規范標準等文件,以供參考。
工信部:《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4年版)》
9月9日,工信部印發《首臺(套)重大技術裝備推廣應用指導目錄(2024年版)》,其中,在電力裝備方面,包括核電機組、大型火電機組、大型水電機組、大型風電機組、太陽能機組、生物質能發電裝備、新型儲能裝備、新型電力系統輸配電裝備、電力設備核心系統和關鍵零部件。
工信部:加快布局建設制造業中試平臺
9月1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發布加快布局建設制造業中試平臺的通知,圍繞國家戰略與產業發展急需的關鍵領域,引導有條件的建設主體因地制宜采取相應的建設模式、發展策略和舉措,“一類一策”推進中試平臺建設。
在涉及裝備智造的產業類別中,將新能源智能網聯汽車列為重點方向,將加強動力電池多因素耦合可靠性評價、新體系電池性能測試及評價。圍繞智能底盤功能、性能、功能安全,集成極限工況測試場景、故障失效場景、動力學控制測試場景。開發面向高級別智能駕駛測試驗證的場景數據采集、在環測試應用、實時反饋迭代能力。
在涉及新興和未來的產業類別中,將清潔低碳氫列為重點方向,建設要點包括:建設燃料電池(含膜、催化劑、電極、極板、電堆、泵閥等)、分布式電解制氫、低溫壓氫氨醇轉化、純氫冶金等方面關鍵材料、部件、工藝、整機中試驗證平臺,形成測試、評價服務能力。
市場監管總局等四部門:聯合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
9月9日,市場監管總局、生態環境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部四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部署開展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試點工作。
《通知》提到,通過開展試點,引導政府、行業、企業等各層級力量廣泛參與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工作,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以實踐為基礎推動建立統一的產品碳足跡標識認證制度,形成效益突出、可復制可推廣的典型經驗,為積極推進質量認證賦能強企強鏈,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提供良好實踐。
試點對象包括:鋰電池、光伏產品、鋼鐵、紡織品、電子電器、輪胎、水泥、電解鋁、尿素、磷銨、木制品等產品。
國家發改委等四部門: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
9月10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等四部門發布《關于推動車網互動規模化應用試點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提到,按照“創新引導、先行先試”的原則,全面推廣新能源汽車有序充電,擴大雙向充放電(V2G)項目規模,豐富車網互動應用場景,以城市為主體完善規模化、可持續的車網互動政策機制,以V2G項目為主體探索技術先進、模式清晰、可復制推廣的商業模式,力爭以市場化機制引導車網互動規模化發展。參與試點的地區應全面執行充電峰谷分時電價,力爭年度充電電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其中通過私人樁充電的電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時段。參與試點的V2G項目放電總功率原則上不低于500千瓦,年度放電量不低于10萬千瓦時,西部地區可適當降低。
兩部門: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與自愿減排市場銜接工作
9月11日,國家能源局綜合司、生態環境部辦公廳發布《關于做好可再生能源綠色電力證書與自愿減排市場銜接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提到,設立兩年過渡期。過渡期內,適用于《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并網海上風力發電》《溫室氣體自愿減排項目方法學 并網光熱發電》的項目(以下簡稱深遠海海上風電、光熱發電項目)有關企業,可自主選擇核發交易綠證或申請中國核證自愿減排量(以下簡稱CCER);光伏、其他風電項目暫不新納入自愿減排市場。過渡期后,綜合綠證和自愿減排市場運行等情況,適時調整綠證與自愿減排市場對于深遠海海上風電、光熱發電項目的銜接要求。
避免可再生能源發電項目從綠證和CCER重復獲益。對于深遠海海上風電、光熱發電項目,擬選擇參加綠證交易的,相應電量不得申請CCER;擬申請CCER的,在完成自愿減排項目審定和登記后,由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凍結”計入期內未交易綠證;在完成減排量核查和登記后,由國家能源局資質中心注銷減排量對應的未交易綠證,并向社會公開信息。有關部門要切實維護和保障可再生能源發電企業自主選擇權益。
工信部:推廣移動物聯網在智能網聯汽車等場景應用
9月12日,工信部辦公廳發布關于推進移動物聯網“萬物智聯”發展的通知提到,助力民眾生活智慧化。基礎電信企業要深化與汽車、醫療、家電等企業合作,推廣移動物聯網在智能網聯汽車、醫療健康、智能家居等領域應用,促進民眾生活更加便捷舒適。在智能網聯汽車領域,推動在行車監控、自動駕駛等場景應用,實現信息交換共享、復雜環境感知、智能決策和協同控制等功能,鼓勵5G RedCap車載應用創新。
工信部:《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公開征求意見
9月19日,工信部公開征求對《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簡稱“征求意見稿”)強制性國家標準的意見,截止日期為2024年10月19日。
征求意見稿在提高防火阻燃性能方面,加嚴了與電池直接接觸的非金屬材料等關鍵部件的阻燃性能要求;在更好保障消費者騎行安全方面,從技術上確保最高設計車速無法超過25km/h,加嚴制動距離要求;將鉛蓄電池車型的整車重量限值由55kg放寬至63kg,提升實用性;要求車輛具備北斗定位和動態安全監測功能,提高產品信息化水平和安全風險防范能力等。
交通運輸部等十部門:動力鋰電池運輸堵點將進一步打通
9月19日,交通運輸部、工業和信息化部等十部門印發《關于加快提升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運輸服務和安全保障能力的若干措施》(簡稱:《若干措施》)的通知,力爭到2027年,動力鋰電池運輸的堵點卡點進一步打通,運輸效率穩步提升,綜合運輸結構進一步優化,運輸安全保障水平大幅提升,保障新能源汽車及動力鋰電池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為更好服務外貿“新三樣”,全力支撐經濟高質量發展,加快構建新發展格局提供有力支撐。
《若干措施》提到,加強鋰電池行業規范管理。加快修訂《電動汽車用動力蓄電池安全要求》(GB 38031),完善動力鋰電池安全技術要求,明確動力鋰電池熱失控安全性能指標和測試方法,提升動力鋰電池本質安全水平。發布實施《鋰離子電池行業規范條件(2024年本)》和《鋰離子電池行業公告管理辦法(2024年本)》,強化鋰電池安全和質量管理相關要求。
加快推進動力鋰電池鐵路運輸。研究制定新能源汽車動力鋰電池鐵路安全運輸條件,明確貨物范圍、檢測要求、包裝要求、集裝箱技術條件、場站技術條件、運輸組織要求、作業和管理要求等。在具備條件的場站開展動力鋰電池鐵路試運。研究推進動力鋰電池國際鐵路聯運。
工信部:工業重點行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指南
9月20日,工業和信息化部組織編制了《工業重點行業領域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指南》。
其中,汽車行業設備更新目標以新能源汽車整車及零部件生產環節設備為重點,圍繞整車沖壓、焊接、涂裝、總裝4大工藝及零部件生產制造,更新應用先進制造技術、自動化和柔性化技術、節能環保技術及相應設備,支持企業實施技術升級與改造更新。到2027年,實現汽車及零部件生產效率、能耗、環保水平及產品質量等再上新臺階。涉及整車產能變化的,應符合產業政策要求并履行相關程序。
輕工行業設備更新目標以老舊設備更新、智能化和綠色化升級改造等為重點,推動家電、皮革、造紙、五金制品、塑料制品、電動自行車、電池、日用陶瓷等重點輕工行業關鍵生產制造和檢驗檢測設備更新,推廣應用高速和高精度設備、自動化和智能化控制設備、高能效設備等。到2027年,預計全行業完成更新超10萬臺(套)設備,拉動投資預計2000億元,重點輕工行業關鍵設備的自動化程度和數字化率明顯提升,生產成本和能耗水平顯著降低,生產效率大幅提高。
鋰電池行業設備更新目標重點推動產線迭代升級和自動化智能化改造,提升整線直通率、單機生產效率、設備控制精度、能源利用效率。更新改造關鍵材料加工、極片制造、電芯組裝、化成分容、系統集成等關鍵環節設備。到2027年,行業整體生產效率和產品合格率大幅提高,主要環節基本實現在線監測,滿足產線高精度、高效率、高穩定性需要,產品質量和一致性水平進一步提升,高安全、高比能、長壽命先進產品供給能力大幅增強。
三部門:進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工作
9月25日,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做好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工作的補充通知》(簡稱:《通知》)。
《通知》指出,根據交通運輸部、財政部印發的《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補貼實施細則》(交運函〔2024〕390號),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對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每輛車平均補貼8萬元,對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4.2萬元。對于更換動力電池的,每輛車補貼金額原則上不得高于新購動力電池價格的50%。
對于地方已利用城市交通發展獎勵資金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的,在《關于加力支持大規模設備更新和消費品以舊換新的若干措施》《實施細則》印發后,可利用超長期特別國債資金加力支持新能源城市公交車及動力電池更新。
《通知》還明確,各地在優先報廢老舊新能源城市公交車的基礎上,可結合資金使用和老舊城市公交車報廢更新需求,報廢其他燃料類型城市公交車;新購的城市公交車應為新能源汽車,包括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氫燃料電池車輛。報廢、新購的城市公交車《機動車登記證書》中的使用性質均應為“公交客運”。
金融監管總局:新能源車險成深化車險綜改切入點
9月27日,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針對車輛保險,金融監管總局財產保險監管司司長尹江鰲介紹,金融監管總局對車險高質量發展非常重視,2019年推行車險綜合改革,今年試行“查處、通報、掛鉤”三項機制,強化“報行合一”監管。“報行合一”就是嚴格執行報批報備的保險費率。通過這些舉措,還有研究的新能源車險高質量發展舉措,較好地實現了“降價、增保、提質”的預定目標,廣大群眾得到了實惠。
下一步,將以新能源車險改革為切入點,持續深化車險綜改,在鞏固“三項機制”成果的同時,研究優化新能源車險自主定價系數范圍,探索家用車網約運營組合產品,探討高賠付車輛風險分擔機制,盡量解決投保難問題。通過回溯數據優化基準費率,會同相關部門推進信息共享,推動降低新能源車險運行成本,比如降低出險率、降低維修成本等,這樣可以為消費者提供更好的保險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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