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三個建議版本 建議版本A版:1)增加車輛售價上限35萬元;2)增加能耗指標要求,噸百公里電耗不超過13kWh;3)增加插電式乘用車混動狀態能耗指標要

2、三個建議版本

建議版本A版:1)增加車輛售價上限35萬元;2)增加能耗指標要求,噸百公里電耗不超過13kWh;3)增加插電式乘用車混動狀態能耗指標要求,B狀態燃料消耗量與現行的常規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不高于80%;4)補助額度建議不調整。

建議版本B版:調整點:若噸百公里電耗大于13kWh且續駛里程不低于100km純電動乘用車,補助金額按2.5萬元。

建議版本C版:調整點:按整車整備質量(M)不同,工況條件下百公里耗電量Y應滿足以下要求:如果M≦1000KG時,Y≦0.014*M+0.5;如果1000≦M≦1600時,Y≦0.012*M+2.5;如果M>1600時,Y≦0.005*M+13.7;

個人觀點:對此調整建議A版本的,我是完全贊成的。B版本也是感覺相對合理的,但缺乏門檻效應,無法有效區隔低速車和主流電動車。

而C版本是相對復雜的版本,我覺得如果M≦1000KG時,Y≦0.014*M+0.5,這塊是合理的,后面的不需要太復雜。

3、具體噸百公里電耗指標測算

3.1、加入車輛售價上限35萬元是合理的。

我認為新能源車本來也是面向務實消費群體的產品,價格偏高的車型并非主力方向,尤其是進口新能源車的價格偏高。享受各類政策照顧較多,此次的明確也有利于支持自主主力產品的發展。目前個別城市把新能源地方政策當作提升城市形象的工具,給進口新能源車寶貴的限購指標,這等于是把寶貴的政策性機會送給外國人,這不利于我們發展自主新能源的國家戰略。我們發展新能源車的目的是汽車產業的轉型突破,限購政策不是為了進口或合資高價新能源車占領中國核心城市服務。我們自主的新能源車成為消費的主流趨勢時,這對自主的品牌提升和產業發展才能有更好的市場效果。如果高端新能源車如果又被外國品牌搶走,其示范效應對自主品牌未來發展是巨大災難。

3.2、噸百公里電耗不超過13kWh是很好的指標,可完善。

增加噸百公里電耗指標防止了片面追求微型化的趨勢,體現了耗電稍多的大型車的優勢,使主力車型的發展更為順利。雖然我們常規認為車越小越節能,尤其是微型電動車大約百公里僅用10度電,但考慮到綜合因素,加入重量的單位均值后的結果就完全不同。減重是很難的,增重是較容易的,在改善強化安全性配置后,微型電動車還是有較好的發展潛力。尤其是低速電動車和主流電動車應該有一個門檻分層,否則會出現界限不清的問題。

乘聯會:2016年4月新能源乘用車銷2萬增1.5倍

部分領導認為頓百公里電耗不利于節能的微型車發展,我個人認為這是片面的。

方案1的方向是相對合理的。畢竟我們三米以上的電動車基本都在13以下。而3米以下的電動車同樣享受4.5萬的補貼容易搞亂市場。一個低速車有公告就能享受4.5萬補貼,沒有就啥補貼沒有,這樣的身份性政策不利于行業規范。

而方案2:如果是給2.5萬的補貼則也是有一定的問題的,畢竟進入補貼目錄還有其他諸多隱含的政策優惠,也是需要適度控制范圍。

而方案3:如果是分段測算標準,尤其是直接與公斤數對應的指標,約束性較強。但中高端的電動車一般不會超標,萬一設計出電動超跑,數量也不會太大,有沒有不太重要。如果未雨綢繆考慮高端化的風險,也是可以理解政策的前瞻性的。

四、新能源車國家政策動態

1、國務院親自牽頭 新能源汽車騙補調查悄然升級

4月12日悉,工信部某權威人士表示,在此前的對外通告中,新能源騙補調查是由工信部、財政部、科技部、發改委四部委聯手啟動并執行的,現在新能源汽車騙補調查是由國務院親自牽頭進行的。上述表態則意味著,在過去兩個多月的清查中,新能源騙補調查行動已經悄然升級。

據悉,此前企業自查情況不理想,大部分認為自身“毫無問題”,這導致自查報告滯后。“目前調查已經接近尾聲,但調查結果需要上報國務院。”上述工信部人士對記者表示。

2、工信部:發布第三批新能源推廣目錄

4月6日悉,近日工信部公布了《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第三批)。在新能源方面,共有309款車型入選第3批推薦目錄,其中以純電動客車為主。

而在乘用車方面,從目錄中看到了兩個全新品牌的入選,分別是廣汽豐田旗下領志和北京現代旗下首望品牌。

3、工信部發布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補充通知

 4月29日,工信部發布關于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申報工作的補充通知。

《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工業和信息化部2015年第22號公告,以下簡稱《規范條件》)已于2015年3月24日正式發布,并于2015年5月1日起實施。

4、2016年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將全部重審

日前獲悉,中機中心把2016年發布的1—3批新能源汽車推廣目錄全部重審,第4批的車型也退回重審。電池廠家沒有進入《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的都不予以通過。經求證,多家新能源企業已經收到了相關通知。

從2016年1月起,工信部開始發布新一批《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車型目錄》,目前已公布了3批名單,共1022款新能源車型入選。在電池規范方面,工信部已公示三批符合《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企業目錄,共25家企業入選。

為引導規范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健康發展,工信部于2015年5月1日開始執行《汽車動力蓄電池行業規范條件》。《規范條件》提出,國家對符合本規范條件的汽車動力蓄電池企業實行公告管理,企業按自愿原則進行申請。《規范條件》還提出,“動力蓄電池產品應符合現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并經質檢部門授予汽車動力蓄電池相關檢測資質的機構檢測合格。”

5、能源局:全面排查電動汽車充電設施運營安全隱患

據國家能源局網站消息,國家能源局綜合司近日下發關于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專項檢查的通知。通知稱,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領導同志批示精神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的指導意見》以及四部委《關于印發<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發展指南(2015-2020年)>的通知》要求,加強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促進能源互聯網建設和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定于2016年4月-6月在全國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專項檢查。

檢查對象和內容包括,重點對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建設運營企業以及相關充換電設施進行檢查,包括電動汽車充電基礎設施安全管理、設備設施及監控系統安全運行、建設標準執行等情況。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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