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國民航局的有關規定,這些內含鋰離子電池芯的電子器材還應符合以下規定: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設備上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運輸。

鋰電池不能托運 南航廣州航班日扣400件行李

圖:南航地面服務人員細心說明行李規定·陳宇明攝

2016年10月3日消息:因托運行李內含鋰電池,航班行李被扣查現象增多,黃金周以來僅南航廣州出港每天被扣查行李近400件。 

黃金周漸入中期,乘坐航班出行的旅客要特別注意了!自10月1日以來,隨著客流量增加,旅客托運行李中帶有鋰電池或含鋰電池電器的情況也呈上升趨勢,不少旅客因此行李被安檢部門扣查,耽誤了行程。據南航統計,僅南航從廣州出港的航班平均每天就因此被安檢部門扣查行李近400件,較平日上升約兩成。

10月3日是國慶黃金周第三天,南航當天計劃執行航班1560班次,承運旅客約25萬人。其中廣州進、出港航班551班,進、出港旅客7.6萬人次,同比去年增長6.13%。黃金周三天來,南航已累計運送旅客近83萬人次,同比增幅8%。

據南航地面服務部門介紹,充電寶等鋰電池不能托運大部分旅客已經耳熟能詳。但其實,旅客個人自用的內含鋰離子電池芯的手表、計算器、照相機、手機、手提電腦、便攜式攝像機等,都是內含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便攜式電子裝置,應作為手提行李攜帶登機,也不能托運。

同時,按照中國民航局的有關規定,這些內含鋰離子電池芯的電子器材還應符合以下規定:鋰金屬電池的鋰含量不得超過2克,鋰離子電池的額定能量值不得超過100Wh(瓦特小時)。超過100Wh但不超過160Wh的,經航空公司批準后可以裝在設備上攜帶。超過160Wh的鋰電池嚴禁運輸。

據了解,南航在廣州白云機場地面服務人員在旅客辦理值機和托運行李時通過口頭提醒、放置提示牌、簽署知情同意書等各種方式,將民航管理部門關于鋰電池產品的航空托運規定告知旅客。航空公司提醒,為確保航班安全,旅客切勿在托運行中夾帶充電寶或任何含有鋰或鋰離子電池芯或電池的產品。

[責任編輯:張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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