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執行人江蘇某電池有限公司經海安縣政府責令關閉,在本院數次督促后仍未履行義務并妨礙執行,現本院決定依法強制執行。 ”上月,隨著海安縣法院執行局負責人王德俊一聲令下,執行隊員們迅速對該縣最后一家蓄電池廠展開了強制執行。昨天,執法人員回訪發現,這個全縣最后一家蓄電池企業動力電源停供、機器停轉,處于停產狀態。
據了解,被強行關閉的這家鉛酸蓄電池生產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排放的廢氣含有高濃度的鉛及其化合物,嚴重超過國家規定的氣體排放標準,存在極大環境隱患,給當地群眾生產、生活、健康問題造成極大影響。 2011年9月18日,海安縣人民政府作出責令關閉的行政處罰。因該企業未主動履行義務,且在規定的期限內未申請復議、提起訴訟,2012年5月21日,海安縣人民政府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據悉,近年來,海安法院通過強力執行,關停了所有的共20多家蓄電池企業,還關停、關閉了4家豬腸衣企業、4家小鋁灰生產污染企業,端掉10多個地下塑料粒子生產作坊。
通訊員王林 徐濤 記者吳銀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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