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新技術應用,實現信息無障礙化。探索傳統無障礙設施設備數字化和智能化升級,加快政府政務、公共服務、電子商務、電子導航等信息無障礙建設,打造無障礙智慧城市。圍繞老年人出行服務場景,加強無障礙信息通用產品、技術的研發與推廣應用,解決老年人運用智能技術“數字鴻溝”問題。完善站場、樞紐、車輛的通訊系統、語音導航和導盲系統建設,推廣應用微信、微博、手機APP、便民熱線預約服務等創新方式,為老年人、殘障人士等提供多樣化、便利化的無障礙信息服務。探索建立無障礙信息和交通出行信息的同步更新和維護協調機制。
提升服務環境,實現服務無障礙化。制定城市公共交通無障礙服務政策,鼓勵運營企業制定完善老年人、殘障人士等乘坐交通運輸工具的服務細則。加強從業人員教育培訓,提升服務標準化水平,改善無障礙出行軟環境。建立無障礙出行信息需求反饋機制,加強問題巡查和整改。鼓勵社會力量參與開展專業化、多元化無障礙出行服務。
(四)推動道路系統更高水平成網
加大道路設施補短板力度,著力打通斷頭、消除瓶頸、優化結構,結合城市更新、樞紐配套、片區開發大力建設次支路,加強代征道路移交管理,提高路網密度,推動道路系統更高水平成網。完善道路養護機制,強化全壽命周期管理,提升道路服務品質。
1.彌補路網系統短板,支撐重點區域發展
持續提升高速公路輻射能力。提升市域內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水平,修編公路網規劃,實施重點通道局部擁堵段改造。強化對城市副中心、北京大興國際機場等重點區域發展支撐,加強北京市與天津市、河北省交通基礎設施銜接,疏解北京地區過境交通流量。到2025年,高速公路總里程達到1300公里。
提升改造重點區域普通公路。進一步提升京津冀區域公路互聯互通水平,打通交通堵點。圍繞城市副中心、“三城一區”、城南地區、大運河文化帶等重點功能片區發展推進公路建設。加強干線公路與城市道路有效銜接,升級改造重點擁堵路段。“十四五”時期計劃建設普通國道100公里,新、改建市道190公里,普通國市道二級路以上比例達到90%。
推動“四好農村路”高質量發展。推進鄉村公路提檔升級,形成路網結構更加優化、等級水平逐步提升、沿線設施更加完善的鄉村公路網絡,支撐鄉村振興戰略。進一步完善民俗旅游村、休閑農業園等周邊鄉村旅游道路建設,促進交通與旅游融合發展。實施鄉村公路“窄路加寬”工程,進一步提升鄉村公路服務水平。持續開展“四好農村路”和城鄉交通運輸一體化示范創建,每年完成“美麗鄉村路”200公里。建立區、鄉鎮和村三級鄉村公路“路長制”。
隨城市重點區域同步完善骨干道路網。圍繞回龍觀天通苑地區、城市南部地區、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三城一區”等重點區域,完善快速路網,推進城市主干路建設。支撐城市副中心發展,基本建成“十一橫九縱”骨干道路體系。打通城市副中心與北三縣之間待貫通路段,完善北三縣聯通城市副中心快速道路系統,加快跨區域骨干道路對接。規劃建設大件運輸、貨運專用通道,提高通達能力和承載能力。“十四五”時期計劃建設快速路約80公里、主干路約480公里(其中市級主干路80公里、區級主干路400公里)。
優化路網層級結構,提高路網密度。在城市副中心、麗澤金融商務區、新首鋼高端產業綜合服務區、南苑-大紅門等區域的新建地區落實8公里/平方公里路網密度要求,建設實施“窄馬路、密路網”。隨城市更新、片區改造同步推進城市建成區微循環道路建設,加強代征代建道路移交管理,進一步織密路網。


2.完善道路養護機制,提升路網服務品質
全面提升公路養護水平。持續開展國市干線和重要縣級公路修復養護工作,積極對橋梁、隧道等進行預防性養護和專項養護。完成四、五類低荷載橋梁改造工程,農村公路存量四、五類橋梁(隧道)改造基本完成。完善公路養護市場準入和退出機制,提高公路養護作業單位專業化水平,研究建立道路設施全壽命周期養護管理機制和效果評價制度。建立績效評價與養護成本相掛鉤的長期監測機制,以“增效”促“降本”,優化道路全壽命周期養護成本。著力推動全市公路設施數字化、養護專業化、管理現代化、運行高效化、服務優質化。到2025年,力爭國市道一、二類橋梁比例大于95%,高速公路總體技術狀況平均優等路率達到90%以上,普通國道總體技術狀況平均優良路率達到90%以上,其中高速公路路面技術狀況指數達到92以上、普通國市道路面技術狀況指數達到88以上。高速公路當年新發生次差路段次年實施養護工程比例達到100%,普通國市道當年新發生次差路段次年實施養護工程比例達到95%以上,全面提升公路品質。農村公路總體技術狀況優良中等路率達到85%,年均養護工程實施比例不低于5%。
提升城市道路服務品質。以服務品質為核心,轉變道路管理機制,培育具有競爭性的城市道路養護市場,充分激發養護市場主體活力,提升科技創新能力,推動養護管理智慧化,研究建立獎勵性政策,強化績效考核效果,完善從業單位信用評價體系。研究“大修全壽命周期”養護模式,實施城市道路大修綠色養護示范工程。“十四五”時期保持每年道路大修不少于150萬平方米。
(五)構建科學合理的靜態交通體系
在分類施策的總體思路下,區分居住停車和出行停車,堅持區域差別化發展原則,在城市不同圈層范圍采取不同的供給和管理策略,緩解居住停車壓力,強化停車“以靜制動”作用。
1.統籌供需,緩解居住停車壓力
建立底賬,理清供需關系。建立完善停車設施與居住停車需求登記制度,摸清供需底賬。推進完成停車設施信息報送,及時、準確掌握各類停車資源,并動態更新、及時發布,到2025年,實現全市的集中建設區停車設施信息報送工作100%覆蓋。
盤活存量,釋放資源潛能。研究出臺共享停車鼓勵政策,引導社會停車資源向周邊居民提供居住停車服務,拓展共享停車資源,逐步過渡到市場化自發共享停車,到2025年,共享停車泊位力爭達到10萬個。對居住區及周邊閑置或利用率較低的居住停車設施,按照“一庫一策”原則提升利用效率。
統籌資源,實施共同治理。將停車治理納入社區治理體系,充分發揮社區、業主委員會、物業管理委員會的協調作用,建立與居民共商、共治、共建、共享機制。建立信息發布渠道,將共享車位、道路車位等各類停車資源向居民發布。
2.多措并舉,調控出行停車需求
健全路外停車設施供給與使用管理制度。對于新改建公共建筑配建車位,統籌考慮道路交通運行情況、公共交通發展水平等因素,對配建指標進行動態評估,適時調整配建停車泊位標準,合理控制出行停車設施供給。做好公共建筑和路外公共空間停車場管理制度設計,推動規范收費管理,抑制出行停車需求。
動態優化道路停車位設置。實現道路停車改革全覆蓋,并在此基礎上實行車位總量控制,建立年度評估機制,根據評估結果定期對既有道路停車位進行調整,到2025年,道路停車位總量控制在10萬個以內。試點開展限時長道路停車位管理,鼓勵短時停車,道路出行停車平均時長控制在2小時以內。
加強駐車換乘停車場建設。發揮駐車換乘停車場的“截流”作用,緩解中心城區交通擁堵。修編駐車換乘停車場專項規劃,并與街區控規、軌道線網規劃對接。結合既有軌道線路補建、改擴建一批駐車換乘停車場。結合軌道交通在建線路、公共交通樞紐的發展,新增一批駐車換乘停車場。探索利用既有社會公共停車場承擔駐車換乘功能。到2025年,P+R停車設施規模達到1.5萬個。
3.執法保障,營造良好停車環境
持續加大違法停車執法力度,逐步實現公共空間執法全覆蓋,提高執法頻率,實現晝夜停車執法全覆蓋,進一步壓縮“免費”停車空間。研究違法停車“隨手拍”鼓勵機制,調動群眾監督積極性,充分發揮停車管理員、街道網格員、綜合執法隊伍作用,利用“隨手拍”提供執法線索。
強化科技支撐,推動道路停車電子收費視頻設備接入交管執法系統,實現執法功能。加強非現場執法設備建設,擴大利用既有“雪亮工程”、屬地綜合監控等各類視頻資源,提高違法停車非現場執法覆蓋面。
4.培育市場,推動停車設施建設
統籌協調,完善價格制度。定期評估道路停車位現行收費政策與實施效果,加強路外停車收費價格監測,統籌路內、路外價格關系,優化停車收費分區、計費單元、價格標準等,建立與路外停車市場化相協調的、更為精細的道路停車收費制度。在商業區、辦公區等出行停車集中區域試點實施道路停車收費價格動態調整。
突破瓶頸,拓展建設用地。明確土地分層開發實施細則與操作流程,鼓勵利用地下空間分層規劃停車設施。研究出臺停車設施與便民服務設施、公交場站、公園綠地等復合土地利用辦法。研究在胡同區開展區域化停車試點。進一步加強臨時停車場用地統籌,各區、街道(鄉鎮)梳理轄區內零散用地、閑置土地、儲備用地、邊角地、拆違騰退等土地資源,制定年度供地計劃并滾動更新。
鼓勵引導,激發市場動力。落實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政策,采用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等方式靈活供地,引導社會資本參與停車設施投資建設。鼓勵將各類臨時用地按區域劃分,以“集中打包,統一管理”方式、按照“政府出地、市場出資”的公私合作模式(PPP),通過合理確定收費標準、政府適當讓渡項目收益權等方式,撬動社會資本參與建設。研究停車設施確權和不動產登記政策,為交易、融資等市場行為奠定基礎。研究簡化新改擴建居住停車設施或臨時停車設施的規劃建設審批手續,降低企業負擔,縮短建設周期。鼓勵規模化建設運營,通過允許設立便民設施、廣告等支持政策,提升設施綜合收益能力。
5.智慧賦能,提升停車服務管理
匯集停車動靜態數據。研究建立智慧停車設施建設標準,完善停車場設備端、中心端及信息服務端的標準規范。利用停車設施信息登記、經營性停車設施備案等機制,全面匯聚標準化停車靜態數據。接入經營性停車場動態數據,為智慧停車管理、服務提供基礎。到2025年,市級停車資源綜合管理服務系統接入停車設施數據達到90%,公共停車場智慧化達標率100%。
推廣智慧停車服務。結合MaaS平臺提供涵蓋停車的一體化出行服務,促進智慧停車服務水平整體提升。向社會公開停車資源數據,支持企業開發智能化停車服務應用,實現信息查詢、車位預約、車位共享、車位導航、電子支付等服務功能集成。引導鼓勵停車服務企業依托信用信息提供收費優惠、通行后付費等便利服務。選取典型區域開展智慧停車服務試點示范。
開展智慧停車監管。優化市級停車資源綜合管理平臺功能,服務于市、區、街道(鄉鎮)三級管理應用。結合停車動靜態數據進一步開展精細化管理,提高設施利用率,動態調整管理策略,精準治理難點亂點。
建立靜態交通監測評價體系。構建靜態交通監測評價體系,對停車現狀和治理效果進行評價,對道路停車秩序進行監測,識別違停高頻路段,實現精準執法。
(六)精細化調控交通需求
將綜合交通承載能力作為城市發展的約束條件,以優化交通出行結構為目標,堅持系統治理、源頭治理、綜合施策,深化實施交通需求管理。持續調控機動車出行需求,降低機動車使用強度;持續助推綠色出行需求,提升綠色出行比例。促進交通供需時空匹配,協調城市發展與交通的互動關系。
1.促進職住平衡發展,從源頭調控交通需求
結合城市更新,加強對既有城市用地開發項目的功能修補,推動產城融合發展,促進職住平衡,從源頭縮短通勤距離。推進居住用地優先在軌道交通、大容量公共交通廊道節點周邊布局,同步在周邊區域組團式實施商業和公共服務設施項目,形成一批職住平衡、生態宜居、交通便利的多功能社區。完善區域交通評估標準,并納入街區控規和規劃實施單元,促進區域與交通協調發展。推廣網上辦公、視頻會議、網上審批等工作方式,提高線上辦事比例,減少交通出行。
2.持續優化交通結構,從方式調控交通需求
加強擁車用車管理,降低小客車出行強度。調控小客車數量,逐步增加新能源指標占比,優先向無車家庭配置小客車指標,加強“一人名下多車”治理,推動個人名下第二輛及以上在本市登記的小客車有序退出,到2025年,全市小客車保有量控制在580萬輛以內。持續強化機動車通行管理,落實外埠進京車輛禁限行和國三柴油貨車全市域禁行措施,實施工作日高峰時段區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加強違規電動三四輪車管理,實施新能源物流配送車輛優先通行政策,并適時研究新的通行管理措施。加快推動小客車由購買管理向使用管理轉變,運用科技、經濟、法律、行政等手段,在管好道路停車的基礎上,強化居住區停車管理和單位停車管理,綜合施策、“以靜制動”,調控小客車使用需求,降低小客車使用強度。
倡導綠色低碳出行理念,提高綠色出行比例。強化綠色導向,推進綠色出行網絡建設,促進道路設施、軌道交通、地面公交、慢行系統等網絡有機融合,鼓勵引導市民由小客車出行向軌道交通、地面公交、步行和自行車等綠色出行轉變,爭創綠色出行城市。推進軌道交通網絡化發展,統籌利用既有鐵路,構建快速聯系城市副中心及多點新城的軌道網絡。基于完整街道理念優化道路空間再分配,研究設置復合型專用道。在綜合交通樞紐或公共交通站點規劃設計中,優先考慮公交、慢行等綠色出行方式的空間分配。通過減少機動車道數量、壓縮機動車道寬度,推動道路空間向綠色出行方式傾斜。引導道路停車位減量化發展,結合實際需求動態調整,為綠色出行提供更多的通行空間。依托MaaS平臺,通過碳交易等市場化手段,完善面向綠色出行群體的碳普惠激勵模式,引導市民逐步形成低碳生活方式和消費理念。研究完善新形勢下綠色出行統計口徑和指標測算方法。到2025年,中心城區綠色出行比例力爭達到76.5%,城市副中心綠色出行比例達到80%。
優化調整貨物運輸結構,提升綠色貨運比例。促進城市貨運綠色發展。充分發揮鐵路在大宗貨物中長距離運輸中的骨干作用。依據“宜公則公、宜鐵則鐵”的原則,持續優化貨物運輸結構,到2025年,實現全市貨物到發綠色運輸比例不低于12%。
3.引導預約彈性出行,從時間調控交通需求
積極引導錯峰和彈性出行。降低通勤出行峰值強度,重點組織企業聚集區域、產業園區實行錯時上下班、彈性工作制等。研究軌道交通“高峰票價+通勤優惠”,引導旅游出行、生活出行與通勤高峰錯峰。
逐步推廣預約出行。在全社會培育預約出行理念,緩解集中交通出行壓力。優化社會活動預約,完善醫療機構預約就診機制,針對景點、大型文體賽事等研究總量調控、分時預約等措施,分散客流。擴大地鐵進站預約試點范圍,結合智慧安檢,對預約進站的“常旅客”提供安檢通行便利,吸引更多乘客選擇預約出行。
4.強化區域出行管控,從空間調控交通需求
強化首都功能核心區交通管控,多措并舉讓核心區“靜”下來。探索核心區旅游交通組織模式,降低核心區旅游交通密度。加強核心區停車治理,控制出行停車需求,降低小客車出行依賴。
(七)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堅持和完善北京市交通綜合治理領導小組確立的“市區聯動、部門協同、社會參與”治理體系和工作機制,橫向進一步完善部門協同,縱向延伸到居委會、物業公司和居民,進一步完善“橫到邊、縱到底”的交通治理責任體系及監管評價機制,促進精治、共治、法治,推進交通運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1.智慧引領加強精治,大力整治交通秩序
建立科學合理的行業標準規范體系。創建全面、系統的交通標準體系,涵蓋現代化綜合交通體系全部領域,進一步明確交通領域基礎設施和服務供給內容和質量標準,為市場主體經營服務、政府行業監管提供更加精細化的參照依據。進一步完善標準化管理體制機制,加強地方標準、團體標準和企業標準建設,打造“北京交通標準”品牌。
加強智能化統計監管與考核評價。建立完善行業運營監測評價指標體系,確立各領域評價指標及目標值。建立完善評價指標統計分析體系,利用智慧化、信息化手段,提升對指標的實時動態分析監測能力。完善行業發展評價體系,將指標完成情況作為主要依據,對行業企業進行信用評價。

2.推動社會協同共治,提高交通治理參與度
完善多方協同聯動機制。在交通綜合治理工作機制基礎上,進一步擴大完善“市區聯動、部門協同”交通治理體系。加強市區兩級聯動,落實基層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企業參與交通治理的責任。圍繞規劃、建設、管理、執法等交通治理的各相關環節,強化部門協同,共同提高交通綜合治理效果。加強京津冀協同合作,推進京津冀交通一體化工作。
打造首都交通文明品牌,形成文明交通氛圍。培育國際化大都市先進交通文化,重點打造首都交通文明禮讓、信用出行、志愿服務三大文明品牌,引領全國交通文明。通過“治堵大家談”“@北京交通微訪談”等廣播網絡互動品牌欄目,加強交通文明宣傳動員,引導群眾遵守、踐行規則,提升群眾自治、自我管理能力,營造全社會共建共治共享的和諧交通氛圍。
深化拓展“接訴即辦”,暢通市民參與治理渠道。統籌12328交通運輸服務監督電話、12345市民服務熱線和信訪工作,優化工作流程,加快訴求響應,督促提高訴求解決率和滿意率,使市民成為參與交通治理的生力軍。完善交通違法市民舉報機制,鼓勵市民積極主動參與交通違法治理。


3.改善交通法治環境,優化交通運輸營商環境
完善法規政策,推進行業規范健康持續發展。健全法規政策標準制定機制,拓寬公眾參與渠道,強化公平競爭和合法性審核,提升制定質量。著力推進公共交通、綠色出行、出租汽車、鐵路安全等重點領域立法。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細化行業要求,動態調整規范性文件清單。梳理法規政策標準,規范市場準入、退出條件,健全市場經營規則,明確監管責任,逐步形成覆蓋交通運輸全行業的綜合監管服務手冊。根據不同領域特點和風險程度確定監管內容、方式和頻次,在交通全行業推行“一業一策”“一業一查”“一業一評”,實現分級分類監管。
健全依法行政制度,加快交通法治化建設。健全交通法治組織機構,加強基層法治力量。完善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全面實行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和合法性審核,適時公開決策事項目錄。健全行政矛盾預防化解機制,推動訴源治理,充分發揮專業法律顧問、公職律師作用,實現個案監督糾錯與倒逼依法行政的有機結合。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交通運輸各行業行政決策、政務服務、信用和執法等結果適時公開。
深化“放管服”改革,提升政務服務水平。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動形成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全面梳理事項、精簡申辦材料、減少辦事環節、壓縮辦理時限,實行交通運輸全行業“線上線下、服務標準、服務品質、品牌形象”統一的政務服務標準。推行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擴大交通運輸領域非安全事項的告知承諾適用范圍,大力推進容缺受理。建立以市場為導向的反壟斷風險預警機制,大力清除市場準入隱性壁壘。強化市交通部門與市市場監管、公安交管等部門的協同聯動,逐步實現跨行業事項的同步辦理、并聯審批。持續深化交通運輸政務服務平臺建設,推行電子證照、電子印章、電子檔案,全面實現“一網通辦、全程網辦、跨區協辦、全市可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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